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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晚熟,呃!我是指對 T 這種身份和認知;從來我都待在異性戀的國度裡,演著你追我逃、你閃我黏的戲碼,一成不變卻永不無聊。直到那年,我歷經一場大失戀,一年都恢復不過來,我心裡焦慌啊,只好拼命出去玩,跑夜店跟跑通告似的,一晚上連趕好幾攤,而且一定喝到爛醉,回家再抱著馬桶,眼淚胃酸齊出。就在那時我認識了一個朋友的朋友,小雨,短髮纖瘦,乾淨好看,抽一種 Lark 的煙,喝純的伏特加,每當我跳舞的時候,她就端杯酒,站在人群中靜靜看我,微笑的眼睛彎彎的,亮亮的。
每次我到那家店一定遇見她,我們也就慢慢熟了起來,然後她開始會搶我的酒杯,陪著我跑不同的夜店,遇到男人過來搭訕時她會擺起臭臉,後來索性把我拉走,並堅持要送我回家。
我朋友才告訴我她是 T ,我恍然大悟。但我覺得不可能吧?至少我是不可能。
說是這麼說,然而我對小雨開始有一點無來由的心煩,想看到她又想躲避她的那種心煩,挺熟悉的那種心煩。
那次我們在高速公路上爭吵起來,她說我醉了,一定要我回家。我氣死了,說:你媽啦 ,The night still fucking young ok?她卻說:女生不能說 fuck。
我更氣,反問她:那妳男生女生?她很平靜地看著我說:我當然是女生。
幹!我說:看路啦!然後我乾脆直接挑明:我們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只愛男生。
就一路無語到了我家。我下了車,小雨看都不看我,車子『唰』地一聲開走。
個把月後再碰到小雨的時候,她身邊有一個比她還 T 的 T ,也是好看的不得了,我忍不住好奇便問了我們共同的友人,果然她們正在熱戀中。我就很訥悶啦,這這這.....兩 T ,也能愛得起來?
朋友譏笑我:異性戀的死硬派,性別標籤一定要那麼明確嗎?愛不就是愛了嗎?愛有性別嗎?
這麼一說我似乎有點通了,是的,愛如果只是肉體,那是有刻板的性別,但當愛不只受困於肉體,它是不是就超越了二分法?而得到一種純粹的共鳴和解放?
當時我三十歲不到,因為一次失戀,卻意外的窺見了愛的全貌。我其實有點高興。
不久場景轉到美國洛杉磯。
朋友要來錄唱片,帶了她的製作人Q,個兒小小皮膚白白,講話超好笑,唱歌超好聽。兩人都住我那兒。
有了小雨的經驗,我一下就看出 Q 也是個 T ,還是個可愛 T 。而那時候我只有晚上打酒店的工,時間一大把,所以常開車帶著她到處逛四處玩,打打鬧鬧的,感情自然增溫。
跟小雨不同的是,Q 每次都看著我嘆氣:妳們女人吶!然後搖頭。講多了我就作勢要掀她的衣服、看她的胸部,看她到底是不是女人。而每次我看上什麼,她就一臉『喜歡嗎?爸爸買給妳』的表情。我就戲稱她『凱子爹』。
我真的很喜歡她,那感覺很異樣,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不是肉體也不是精神,卻像靈魂的靠近。但是我真的不敢。
她們要走的前一天,我坐在客廳掉眼淚,我朋友睡眼惺忪地上廁所時發現我:問我怎麼了?
我說:慘了,我喜歡上 Q 了。
我朋友愣了一下才說:妳個 BB 醬 ( 對!我這個朋友就叫 BB 醬 ) 喔!都 Last call 了妳才........然後兩個人一起坐在客廳裡發愁。
第二天我送她們去機場,上飛機前 BB 醬跟我猛眨眼,幹嘛?叫我表白嗎?我不敢吶!我只敢哭得淚眼汪汪,一旁的Q 看著我直嘆氣,突然決定了什麼似的緊緊摟住我說:乖!我知道,我會再回來的。
我嚇了一跳,隨即開心起來,等啊等的,等了三個月,她卻牽著她前任女友的手,一起出現。
Q 的女友寶貝是個大美女,像把張瓊姿與林青霞捏在一起,更有白瓷似的膚色,一頭長髮烏黑飄逸 - 我想任何女人站在她旁邊都要黯然失色吧。然而 Q 的神情卻有些落寞,相對於寶貝的花枝招展,Q 的刻意安靜讓我有點好奇。
難免我自作多情的想:是因為我嗎?她覺得虧欠嗎?
你知道這件事最有趣的一點就在於:如果 Q 是個男人,當下我肯定怪他怨他甚至恨他入骨,但我對 Q 卻沒有一點埋怨,也許因為寶貝太美了, 美到那種我見卿猶憐的地步,而且之前 Q 告訴過我,她們曾有過的曲折和阻力,我應該替她們高興的,不是嗎?
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那三個月的等待裡,我始終無法下定決心去愛一個女生,或說從今以後只愛女生。我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那麼你可能問我,那就是個雙性戀囉!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很多人都是這樣秘而不宣的性取向啊!
不!那不一樣。對我而言 Q 已經跨過了性別,變成我在靈魂上的追逐與渴望,我甚至無法想像和她脫光了、在床上做愛這件事, 所以當她與寶貝一起出現時,我在難過之際,卻又有鬆了口氣的感覺。
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多半的時候,我們是用肉體的慣性在談戀愛啊!
我曾跟 Q 聊過,她非常厭惡「她的女人」搖擺在雙性之間,她覺得那是一種背叛。而我聽了只是悶聲不響。
我心裡太明白她的潔癖對我會是個大考驗,以我那時的心情和環境,幾乎每天都有談個小戀愛的機會,那些會上夜店的男人通常沒幾個好貨,但正因為是爛貨所以嘴巴特甜且善於挑逗,而我又是那種嘴巴賤賤的女生,什麼話不敢講什麼場面沒見過?只要不玩到上床,我絕對是開心的,奉陪到底。就有過那麼一次 Q 陪我去上班,結果一晚上臉色鐵青。她討厭我跟男人打情罵俏。我心裡清楚,如果我們真在一起的話,那肯定是吵不完的。因為我沒辦法抗拒我愛演戲的天性。
我不確定寶貝知不知道我和 Q 的事,我覺得她是知道的,她總有意無意地說:莎兒,Q 借妳用一下,或者:我去 Shopping ,妳們要把握機會喔!等諸如此類的玩笑。終於有一次 Q 翻臉罵她:妳以為我們都像妳啊!
哇!這句話讓我的眼睛亮了起來,本來我是很壓抑的,不談寶貝也不談我倆,但這一下,說什麼我也得追根究底下去,我那喜歡聽故事的天性一旦被點燃起來,還真的,比任何慾望燒得都要強悍。
Q 似乎也在等我問她,她幾乎帶著一種解釋的急切說:之所以會帶寶貝一起來美國找我,是因為寶貝答應她回去之後就跟她分手。
分手?我嚇一跳,顯然事情複雜得超過我的想像。
那,寶貝知道我跟妳嗎?我問 Q 。
她不確定,但她看了妳給我的信了。Q 苦笑了一笑:她說妳文筆很好,想來看看妳。
我不說話了。雖然我很想問 Q ,那妳是不是打算分了手以後,就跟我在一起?
但是我不敢問吶,我怕萬一問了就要承擔後果。
望著 Q 我心裡止不住難過起來,她的運氣真不好,每次都愛上我們這種水性楊花的女人。
今兒一整天癡癡傻傻的,原本有個約會,但就是天意,又錯過了,這是第二次了,So Malo Drama,連我這種慣溺做戲的人都瞠目以對,然人生不就如此?誰又模仿誰?誰又大過誰?
這種時候便知道中年女子經歲月淬煉出來的好處了 - 不慌不忙滷它一鍋紅燒肉,主角卻是肥墩墩的豆干 - 儘管愛情不再高唱主題曲,適時的填飽肚子打打牙祭,日子也還算過得美吧。
就讓我邊吃著豆干邊說回 Q ,做一個 Ending 。
根據 Q 的描述,寶貝就是俗稱的美麗壞女人,懂得折磨,偶爾承諾,更多的時候是無情,是善變,是不忠。Q 因此死去活來,痛不欲生。然每次在她下定決心分手之際,寶貝又帶著她天使的面孔出現。
反覆的煎熬並沒有使 Q 更聰明,只有益發虛弱。
為什麼呢?我甚至有點醋意地問:妳會愛上這種女人?〈我多狡猾地置身事外啊〉
不知道。 Q 沮喪地說:我的愛情從來都是這樣,只有這樣的女人會愛我。於是 Q 又告訴了我她的另外兩個愛情故事,光是第一個就維持了十五年。
真是嚇壞我了。十五年,我在那相同的十五年裡大概談過起碼十次〈不痛不癢的〉戀愛吧。
也許我們都病了,她病在太專情,我則病在太遊戲。
而這次我顯然是有性別歧視的,Q 的認真更令我清醒過來,我是那麼的那麼的喜歡她,卻不是想擁有的那種喜歡,大概愛情裡剝減去了肉體的執迷,就要變得純粹剔透,就好比你會希望有一顆很亮很亮的星星,永遠在你抬頭仰望的時候,微笑的替你指路。
那不就是小王子嗎?原來我的小王子是女生呀!
帶著這層了然,我讓 Q 回去了,她跟寶貝要怎麼曲折糾纏,那也是她們的宿命,我再也不問不寫信甚至不打電話了。
因為於我,我已經愛過了。
又:昨天有愛護我的讀者氣急敗壞寫媚兒給我,質問我幹嘛說自己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我真是受寵若驚但謝謝關心。
如果非要我解釋,我只能說我無意塑造自己是什麼樣或不是什麼樣的人,一切敘述只是儘可能還原到當時的感覺,最好我能理解那些我書寫的感覺,畢竟這麼直白逼近的描寫,這還真得硬著頭皮老著臉才下得了筆,我既沒有很高興〈或您說的 Show off 〉,也實在無法預期讀者高不高興。
青春不禁,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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