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

我沒有惡意

.你有過這樣的經驗嗎?經常,在街口,在捷運站附近,總是會碰到一些推銷東西或者要你填問卷的年輕人,他們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沒有惡意。卻一直我沒有惡意的跟你走了500公尺,不斷地嘮叨或推銷,非把他的沒有惡意變成一種有意的轟炸直到你變臉方肯罷休。

我當然知道他們沒有惡意,但大多數時候,因本性孤僻,我也真不想被某些個人所不耐煩的人或事情打擾。即便當我是作者,好像必須對所有讀者和顏悅色的時候。

是什麼樣的人會說我沒有惡意呢?我認為會說這句話的人勢必有個心理預設那就是:他覺得他已經打擾到你。所以這句話我的解讀不多不少恰恰是擋風玻璃,防彈衣。為什麼需要擋風玻璃,或防彈衣呢?不就是有意的入侵嗎?那麼被侵的人不能選擇 Yes or No 嗎?

我是個沒修養脾氣壞性子急的人,反應都在當下,即使看過再多的心靈書籍,做過再多的人生功課,也仍然受到情緒的左右。因為我畢竟還是個人,而且還是個堅持自己的笨,不肯圓滑、假裝看不見的人。

當然我不一定是對的,但,是我的人生,我的選擇,我自己負責。

就像李宗盛歌兒裡說的:誰對誰錯真的有那麼重要?這兒是爭對錯爭是非之處嗎?還要什麼科學證據才能寫星座文章?別笑死人了。

這裡只是我寫文章的地方啊!

偶爾要跳出來為自己與讀者的互動辯解,老實說我還真覺得自己傻 B到沒命。所以拜託你們這些比我聰明比我有智慧的人就別費心費唇舌教導我了,你們會說的這些道理搞不好我比你們還會說,甚至寫成文章尚可騙騙稿費。

然則說的做的畢竟是兩回事,何況說別人的人生總是容易許多,不是嗎?

我從小就討厭權威,不喜歡服從,那也正是那些個愛說教的一早就被我不假辭色擋在門外的原因。

沒有惡意是不夠的,更要有大的善意。有時候那個善意僅僅是保持沉默,知道他人和我的界線在哪兒,讓對方完全是他自己。即使你看他不順眼,看他好像是錯的時候〈而你自己非常對〉,也都要有那個信心和敬意,尊崇宇宙法則和生命的選擇:讓他自己去走,自己去負責。

有沒有惡意對我,從來都不重要。

2007-11-15

拘謹的中年人之一夜情什麼的

她知道會是這樣的結局,每一次都一樣,不但了無新意,而且越來越失去想像力。但她已經不再生氣。
從八個月前,他的第一篇留言開始,她就讀出了這個男人,寂寞,好奇,想打打嘴炮,順便偷渡一下中年危機。她也沒有太討厭他,也沒有太喜歡他,討厭或喜歡都要有個前題:那就是好奇。
討好的留言無法使她好奇,暗示的留言亦無法使她好奇,尤其她又知道對方只是因為她是作家而好奇,她就更懶得好奇,作家有什麼好好奇的?往往他們是一群更脆弱更禁不起好奇的人,只是因為這個使用文字的身份而生出幻想,甚且嚴重的幻想到床上去,這就是,百分之兩百的沒想像力。
然而她畢竟答應了,見了面也上了床,速戰速決,因為上了床以後,才是真正故事的開始。
果然,無疾而終。
若是她再年輕一點她就會自我懷疑:是我的性技巧不好還是我太胖太矮太多話太愛笑?
還好她已經老的夠冷靜,冷靜到即使在床上、他發出聲音的時候,她都忍不住要笑出來。
因為她突然想到分門別類:那個時候男人大都怎麼說?
妳到了沒有?來了沒有?舒不舒服?還要嗎還要嗎?寶貝給我給我,Oh I'm coming ........
男人,你們為什麼那麼笨?她很想大聲地問啊。
她想過,如果有一天碰到一個什麼都不說,也不在意什麼到不到來不來的技術問題,那一定會是美好的性愛。
而美好通常只適合想像世界。
男人就這樣消失了。不再留言不再有簡訊,甚至連回也不回。
難怪那通電話他那麼生氣,責備她如責備女兒般嚴厲,說她逃避現實。
那時候她是生氣了:我若不是逃避現實的人今天你根本不會在網路上遇到我,而且,我們只不過談的是減肥。她說。她沒有說的是:你為什麼要這麼嚴厲呢?我們不過上了一次床而已。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他是對自己生氣;原來他指責的是他自己。
他的不快樂,他的逃避,讓他陷入泥沼;他只能攻擊一個比他快樂而且好像是有求於他的人。
可惜。她真的一度心動過:想要好好愛他。
然而這個結局也算是滿意。從此她對那些討好諂媚的留言更透明了。
她原來也是無心,無情的啊。
至於性,倒可以另外寫篇東西,拘謹的中年人之一夜情什麼的。
總要殺雞取卵廢物利用自我唾棄一下。

2007-11-13

死亡,其實我非常愛祂

這陣子身邊有幾個親近的人正與死亡擦身而過,Y 在化療的過程中對我透露出他驚人的遺囑,關於他的私生子和情婦,我說:暫時替你保密了,萬一你突然抗癌成功,我就可以一輩子勒索你........
他虛弱地笑了,走出醫院時我卻哭了。

Y 對我很好,他可能是我這輩子遇見過的唯一認真且不斷說要照顧我的男人,以致於那天看了袁姊的文章『我要照顧你』後,我竟難過的無以自處,我很氣我自己對於某些關係,要或不要,是那麼清楚甚至冷酷,那也就是為什麼我和 Y 一直保持著朋友的密度,聆聽他那一個又一個的戀情卻不必在乎,偶爾也適時的離開,以便於他的想念。

曖昧,往往是最甜美的距離;對於某些我打算要愛很久的人,我天生就知道,必須這樣的保鮮。
所以那天他說:我擔心妳啊!妳一個人 - 突然我就無法自己,就很想跟他懺悔,跟他說我這十年來的詭計,但我不要跟癌症妥協,更不要被時間吞噬,我希望他好好活下去,繼續地,讓我這樣偷偷地愛。
雖然這也是個極自私的角度。

我想我生來便是一個厭世的人,十六歲第一次自殺被救回來以後我睜開眼,發覺自己居然還活著,那感覺,比想死還絕望。

是我媽媽的眼淚留住了我。再後來,是我們家的苦難。
這些年來,看著身邊的朋友一個一個的走,我真有說不出的豔羨和愁悵。
是不是因此我儘量讓自己簡單,不留愛?不留恨?縱使再有愛再有恨,也學會了,一個人,偷偷地完成。

整夜,死亡在窗外徘徊嘆息,曖昧的味道飄浮著.........祂知不知道呢?其實我非常非常愛祂。

2007-11-10

寫情歌的日子

剛找到一本從前寫歌的筆記本,就是把常用字的韻母歸類整理出來的大抄。當年既沒有電腦,又不知增廣詩韻集成這些東東,只好辛辛苦苦,一個字一個字地寫。

我寫的歌不多,大概也就五十幾首吧。但比較是集中在1987到1989兩三年之間寫的,從藍心湄的『要不要』開始,製作人是哈林,那一張一口氣就寫了五首歌,算是過足了癮。

第一次寫歌時我才二十三歲,沒其他的原因,不過是認識了個男性友人叫歐陽龍,剛好那時他要出唱片,『愛在風中飛』,我幫他寫了兩首,只記得其中一首叫:七點的街燈下。是 Casablanca 改編的,歌詞的大意是一個失戀的男生站在女朋友窗外的街燈下 blah blah blah....然而龍先生唱得實在不怎麼樣,那張唱片也就成了絕響。

後來他的製作人陸續又找我寫了幾首歌,有給龍飄飄的〈夠力吧!〉有給楊耀東的,也幫吳大衛寫給田希仁,還芝麻陳艾玲,于台煙,霍正奇,娃娃,LABoyz也有吧?老實說真記不清楚了。

合作比較密切的製作人是庾澄慶和李壽全,他們的歌都很難寫,因為他們都很龜,呃!嚴格。

但哈林私下卻是極好玩的人,記得我們第一次約在國父紀念館附近的麥當勞,一見面就不約而同各自打翻各自的可樂,他一邊彎下腰收拾一邊抬頭問我:什麼座什麼座?也是獅子座吼。當場成為哥們兒。

李壽全是我好朋友的老公,我在小說裡寫的那個經驗是真的:王治平〈製作人〉找我替蘇芮寫歌,寫好以後約了椰如西餐廳,蘇芮要先過目。結果跟蘇芮一起出現的居然是我小學最好的同學小西,她指著我鼻子:妳妳妳,妳半天,我只好拼命點頭。我當然認得她,她從小到大一點都沒變。然後她開口說的第一句話是:妳怎麼長那麼高?(其實我一點不高,只是小時候太矮)

當然因為小西我就認識了壽全,壽全找我寫的第一首歌就是電影『五個女子與一根繩子』的主題曲《無怨的風》(?),葉歡唱的。後來好像入圍了金馬獎最佳電影主題曲?我也是聽說的,因為從頭到尾根本沒聽過那首歌,那年忙著去北京談戀愛,別的事全拋在腦後。

每次壽全一聽我談戀愛就皺眉頭,談戀愛不好!失戀好,失戀才寫得出歌來。他還這麼說。

當時我很想回嘴:要拆灶也得先起灶吧?否則哪來的戀可失?

但後來我自己也不免疑惑起來,搞不好我真是有意無意的為我那失戀人生創記錄也說不定,因我老懷疑自己是個被虐狂;越是淒風苦雨,活得越堅強 - 可不就是梅花?越冷它越開花。

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就是談那麼些無益的戀愛,談了半天一事無成卻發現自己已忽忽中年,我那些戀愛要真寫出來,台北都要翻起一半。三十歲那年我在美國出了第一本短篇小說,很高興地打越洋電話告訴我的好友李立群,他卻說:是啊是啊,聽說了。台北市人心惶惶呢!真是氣死我了。前幾年我突然想到這事便當著他老婆的面跟他提起,他很不好意思地笑了。

真要爆料,我還會等到這些人(包括我)都人老珠黃不值錢嗎?對我這麼沒信心。這哪裡是朋友說的話呢? 

說哪兒去了?喔寫歌。那為什麼後來不寫了呢?當然主因是我去了美國,脫離了這一行,再就是,那時候寫歌寫得好煩吶!隨便寫個什麼東西都像流行歌,動不動就押韻,簡直災難片一樣。

雖然我對自己沒啥高標的看法及要求,但文字對我而言,它不止是賺錢謀生的工具而已,文字承載了我太多的身世和感情,包括對我父親的敬愛,對自己那段叛逆少女的救贖,和中年這一段,潛心清修的自省,文字一直是我靈魂的救生圈。

我太知道以自己不愛被人拘束的性格,是不適合將文字變作商業演出的,因為我會先膩死煩死恨死我自己。還有個更主要的原因是:那些優美的一流的歌詞啊!我再怎麼寫也望塵莫及〈當然,我指的是李格弟〉,所以乖乖的,當個聽眾就很滿足了。。

2007-10-15

我的好T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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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晚熟,呃!我是指對 T 這種身份和認知;從來我都待在異性戀的國度裡,演著你追我逃、你閃我黏的戲碼,一成不變卻永不無聊。直到那年,我歷經一場大失戀,一年都恢復不過來,我心裡焦慌啊,只好拼命出去玩,跑夜店跟跑通告似的,一晚上連趕好幾攤,而且一定喝到爛醉,回家再抱著馬桶,眼淚胃酸齊出。就在那時我認識了一個朋友的朋友,小雨,短髮纖瘦,乾淨好看,抽一種 Lark 的煙,喝純的伏特加,每當我跳舞的時候,她就端杯酒,站在人群中靜靜看我,微笑的眼睛彎彎的,亮亮的。

每次我到那家店一定遇見她,我們也就慢慢熟了起來,然後她開始會搶我的酒杯,陪著我跑不同的夜店,遇到男人過來搭訕時她會擺起臭臉,後來索性把我拉走,並堅持要送我回家。

我朋友才告訴我她是 T ,我恍然大悟。但我覺得不可能吧?至少我是不可能。

說是這麼說,然而我對小雨開始有一點無來由的心煩,想看到她又想躲避她的那種心煩,挺熟悉的那種心煩。

那次我們在高速公路上爭吵起來,她說我醉了,一定要我回家。我氣死了,說:你媽啦 ,The night still fucking young ok?她卻說:女生不能說 fuck。

我更氣,反問她:那妳男生女生?她很平靜地看著我說:我當然是女生。

幹!我說:看路啦!然後我乾脆直接挑明:我們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只愛男生。

就一路無語到了我家。我下了車,小雨看都不看我,車子『唰』地一聲開走。

個把月後再碰到小雨的時候,她身邊有一個比她還 T 的 T ,也是好看的不得了,我忍不住好奇便問了我們共同的友人,果然她們正在熱戀中。我就很訥悶啦,這這這.....兩 T ,也能愛得起來?

朋友譏笑我:異性戀的死硬派,性別標籤一定要那麼明確嗎?愛不就是愛了嗎?愛有性別嗎?

這麼一說我似乎有點通了,是的,愛如果只是肉體,那是有刻板的性別,但當愛不只受困於肉體,它是不是就超越了二分法?而得到一種純粹的共鳴和解放?

當時我三十歲不到,因為一次失戀,卻意外的窺見了愛的全貌。我其實有點高興。

不久場景轉到美國洛杉磯。

朋友要來錄唱片,帶了她的製作人Q,個兒小小皮膚白白,講話超好笑,唱歌超好聽。兩人都住我那兒。

有了小雨的經驗,我一下就看出 Q 也是個 T ,還是個可愛 T 。而那時候我只有晚上打酒店的工,時間一大把,所以常開車帶著她到處逛四處玩,打打鬧鬧的,感情自然增溫。

跟小雨不同的是,Q 每次都看著我嘆氣:妳們女人吶!然後搖頭。講多了我就作勢要掀她的衣服、看她的胸部,看她到底是不是女人。而每次我看上什麼,她就一臉『喜歡嗎?爸爸買給妳』的表情。我就戲稱她『凱子爹』。

我真的很喜歡她,那感覺很異樣,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不是肉體也不是精神,卻像靈魂的靠近。但是我真的不敢。

她們要走的前一天,我坐在客廳掉眼淚,我朋友睡眼惺忪地上廁所時發現我:問我怎麼了?

我說:慘了,我喜歡上 Q 了。

我朋友愣了一下才說:妳個 BB 醬 ( 對!我這個朋友就叫 BB 醬 ) 喔!都 Last call 了妳才........然後兩個人一起坐在客廳裡發愁。

第二天我送她們去機場,上飛機前 BB 醬跟我猛眨眼,幹嘛?叫我表白嗎?我不敢吶!我只敢哭得淚眼汪汪,一旁的Q 看著我直嘆氣,突然決定了什麼似的緊緊摟住我說:乖!我知道,我會再回來的。

我嚇了一跳,隨即開心起來,等啊等的,等了三個月,她卻牽著她前任女友的手,一起出現。

Q 的女友寶貝是個大美女,像把張瓊姿與林青霞捏在一起,更有白瓷似的膚色,一頭長髮烏黑飄逸 - 我想任何女人站在她旁邊都要黯然失色吧。然而 Q 的神情卻有些落寞,相對於寶貝的花枝招展,Q 的刻意安靜讓我有點好奇。

難免我自作多情的想:是因為我嗎?她覺得虧欠嗎?

你知道這件事最有趣的一點就在於:如果 Q 是個男人,當下我肯定怪他怨他甚至恨他入骨,但我對 Q 卻沒有一點埋怨,也許因為寶貝太美了, 美到那種我見卿猶憐的地步,而且之前 Q 告訴過我,她們曾有過的曲折和阻力,我應該替她們高興的,不是嗎?

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那三個月的等待裡,我始終無法下定決心去愛一個女生,或說從今以後只愛女生。我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那麼你可能問我,那就是個雙性戀囉!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很多人都是這樣秘而不宣的性取向啊!

不!那不一樣。對我而言 Q 已經跨過了性別,變成我在靈魂上的追逐與渴望,我甚至無法想像和她脫光了、在床上做愛這件事, 所以當她與寶貝一起出現時,我在難過之際,卻又有鬆了口氣的感覺。

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多半的時候,我們是用肉體的慣性在談戀愛啊!

我曾跟 Q 聊過,她非常厭惡「她的女人」搖擺在雙性之間,她覺得那是一種背叛。而我聽了只是悶聲不響。

我心裡太明白她的潔癖對我會是個大考驗,以我那時的心情和環境,幾乎每天都有談個小戀愛的機會,那些會上夜店的男人通常沒幾個好貨,但正因為是爛貨所以嘴巴特甜且善於挑逗,而我又是那種嘴巴賤賤的女生,什麼話不敢講什麼場面沒見過?只要不玩到上床,我絕對是開心的,奉陪到底。就有過那麼一次 Q 陪我去上班,結果一晚上臉色鐵青。她討厭我跟男人打情罵俏。我心裡清楚,如果我們真在一起的話,那肯定是吵不完的。因為我沒辦法抗拒我愛演戲的天性。

我不確定寶貝知不知道我和 Q 的事,我覺得她是知道的,她總有意無意地說:莎兒,Q 借妳用一下,或者:我去 Shopping ,妳們要把握機會喔!等諸如此類的玩笑。終於有一次 Q 翻臉罵她:妳以為我們都像妳啊!

哇!這句話讓我的眼睛亮了起來,本來我是很壓抑的,不談寶貝也不談我倆,但這一下,說什麼我也得追根究底下去,我那喜歡聽故事的天性一旦被點燃起來,還真的,比任何慾望燒得都要強悍。

Q 似乎也在等我問她,她幾乎帶著一種解釋的急切說:之所以會帶寶貝一起來美國找我,是因為寶貝答應她回去之後就跟她分手。

分手?我嚇一跳,顯然事情複雜得超過我的想像。

那,寶貝知道我跟妳嗎?我問 Q 。

她不確定,但她看了妳給我的信了。Q 苦笑了一笑:她說妳文筆很好,想來看看妳。

我不說話了。雖然我很想問 Q ,那妳是不是打算分了手以後,就跟我在一起?
但是我不敢問吶,我怕萬一問了就要承擔後果。

望著 Q 我心裡止不住難過起來,她的運氣真不好,每次都愛上我們這種水性楊花的女人。

今兒一整天癡癡傻傻的,原本有個約會,但就是天意,又錯過了,這是第二次了,So Malo Drama,連我這種慣溺做戲的人都瞠目以對,然人生不就如此?誰又模仿誰?誰又大過誰?

這種時候便知道中年女子經歲月淬煉出來的好處了 - 不慌不忙滷它一鍋紅燒肉,主角卻是肥墩墩的豆干 - 儘管愛情不再高唱主題曲,適時的填飽肚子打打牙祭,日子也還算過得美吧。

就讓我邊吃著豆干邊說回 Q ,做一個 Ending 。

根據 Q 的描述,寶貝就是俗稱的美麗壞女人,懂得折磨,偶爾承諾,更多的時候是無情,是善變,是不忠。Q 因此死去活來,痛不欲生。然每次在她下定決心分手之際,寶貝又帶著她天使的面孔出現。

反覆的煎熬並沒有使 Q 更聰明,只有益發虛弱。

為什麼呢?我甚至有點醋意地問:妳會愛上這種女人?〈我多狡猾地置身事外啊〉

不知道。 Q 沮喪地說:我的愛情從來都是這樣,只有這樣的女人會愛我。於是 Q 又告訴了我她的另外兩個愛情故事,光是第一個就維持了十五年。

真是嚇壞我了。十五年,我在那相同的十五年裡大概談過起碼十次〈不痛不癢的〉戀愛吧。
也許我們都病了,她病在太專情,我則病在太遊戲。

而這次我顯然是有性別歧視的,Q 的認真更令我清醒過來,我是那麼的那麼的喜歡她,卻不是想擁有的那種喜歡,大概愛情裡剝減去了肉體的執迷,就要變得純粹剔透,就好比你會希望有一顆很亮很亮的星星,永遠在你抬頭仰望的時候,微笑的替你指路。

那不就是小王子嗎?原來我的小王子是女生呀!

帶著這層了然,我讓 Q 回去了,她跟寶貝要怎麼曲折糾纏,那也是她們的宿命,我再也不問不寫信甚至不打電話了。

因為於我,我已經愛過了。


又:昨天有愛護我的讀者氣急敗壞寫媚兒給我,質問我幹嘛說自己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我真是受寵若驚但謝謝關心。

如果非要我解釋,我只能說我無意塑造自己是什麼樣或不是什麼樣的人,一切敘述只是儘可能還原到當時的感覺,最好我能理解那些我書寫的感覺,畢竟這麼直白逼近的描寫,這還真得硬著頭皮老著臉才下得了筆,我既沒有很高興〈或您說的 Show off 〉,也實在無法預期讀者高不高興。

青春不禁,如此而已。

2007-07-13

寧可這樣,永遠這樣的想起他

.門關上以後,我知道我永遠不可能再見到他,永遠要跟屬於他的那個世界道別了。他永遠只能是我夢裡,一隻翩然來去的蝴蝶,閃著妖媚的光。

他是個英格蘭人,莎劇演員,嗓音渾厚優美,是我在A城的第一個男朋友。而他最迷人之處就是眼睛了:白天,他的眼珠是濃郁的土耳其藍,到了晚上,卻變成清澈的湖水藍,如琉璃閃爍,美麗極了。
一開始,我對他的感覺比較像個玩伴,嘻嘻哈哈、打打鬧鬧那種,像小學時,跟我手牽手上學的那個鄰居小男生。
他常帶我去一些藝術家聚集的地方,破倉庫似的咖啡館;每一張桌椅,都像從垃圾堆裡撿回來的,性格而獨特。還有很美國風格的鄉村酒吧,跟一些騎哈雷的鬍鬚大漢,大口大口喝著啤酒,說著kinky jokes;起初,我對這些陌生的人事挺羞澀,也因為語言的關係,我適度地扮演著一個文靜而甜美的東方娃娃。然隨著時間的累積,漸漸的,我一點一滴,滲入他的世界。對我而言,他就是一扇新的門,通往異國、新奇的、繽紛的,眾多可能。

我的過去,我的沉重,就這樣,彷彿從來沒有存在過。

我們最常去的地方是一個很大、很漂亮的花園,裏面儘是奇珍異草,花木扶疏,風輕輕拂在臉上,空氣那麼芳香甜美,人在其中,彷彿就要化掉。而A城,你知道,永遠是風和日麗、四季如春,彷彿陽光底下,所有的陰霾憂傷都無所遁逃。

那一天,躺在陽光下的我,被曬得渾身酥酥癢癢的,好像體內有什麼正要發芽,而一旁的他正用他迷人的,莎劇演員的專業訓練,在我耳邊輕輕吟誦,寫在每一顆植物旁的指示牌上的,莎翁名句。

O,it came o'er my ear like the sweet sound  

That breathes upon a bank of violets,      
Stealing and giving oder . Enough,no more,   
'Tis not so sweet now as it was before      
O spirit of love,how quick and fresh art thou  

隨著他悠揚的音韻,嬝嬝飄上藍天,飄過朵朵的雲,樹葉上的陽光點點,音符似的跳動,我像影子般,心甘情願貼在草地上,貼在他的身上,任陽光點點,金雨似的,穿過我們的臉、穿過我們的吻,這一切,那麼不真實,卻又那麼美,我不禁迷惘了起來:就這樣愛上了嗎?可不可以,要不要愛上他呢?會不會,我的命運,我的流浪,從此就不一樣了呢?

啊奧菲莉亞請告訴我,妳是因為懷疑愛情,還是因愛的絕望而瘋狂?

三個月以後,他有個機會要去土耳其拍支廣告,他說至少要去一個月。說完以後他看著我微笑似乎等我的反應。

突如其來的分離多少令我有點多愁善感,於是我不經意說了一句:

All I know about Turkey is Turkey Blue,But now,you got the Turkey and I got the blue。

他看著我,半天不說話,表情嚴肅,終於開口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我好心動好心動,幾乎忍不住就要點頭。問題是:我的簽證出了境就不能再入境的,他也知道這點。
是不是他的意思其實是說,那,我們就結婚吧!

然而,我還是對他說了『不』。

這是第一次,我對自己的衝動和熱情卻步。也許因為我不夠認識他,也許因為我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麼,追求什麼;我的膽子還不足以把自己丟到土耳其,我也不知道自己夠不夠愛他,能愛他多久。

但也許下意識的,我寧可這樣,永遠這樣的想起他。

彷彿聽說,當遺憾在時間裏不斷地沖積,逐漸結晶以後,就會變成記憶裡的寶石,嵌入永恒,無窮的象限裏,最後就變成天上迷離閃爍的星星,一如他眼裡那抹奇異的土耳其藍,偶爾飄忽在我的夢裡,蝴蝶般起舞,鬼鬼藍藍,遠指向我那不曾停駐的,流浪的方向。

然而那道門,始終在夢裡,若隱若現。

2007-07-10

因為他愛我,他才會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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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Anne 外型姣好活潑亮眼,每次見到她不是在夜店就在disco裡,旁邊總是嗡嗡嗡跟著一大群蒼蠅男。
剛認識她時我問過她一個問題:Anne,妳最喜歡的三件事是什麼?
她毫不考慮地回答我:做愛。做愛。做愛。
嗯!因此我特別記住她了。這個「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小女生。

不久我去了美國,聽到Anne 進了時尚圈且發展順遂,很替她高興。

然而私底下我對她有一點直覺性的猜疑,因為她身上有一種我熟悉的、隱約的、強大而無形的扭曲,滲透在她的特立獨行,特別在她爽朗誇張的笑聲裡。

Anne 在愛情路上一直不太順遂,聽了她好幾次虎頭蛇尾的戀情,而且每次她都會碰到索求無度的男性,特別是在金錢上。包括目前這個正在婚姻契約中的老公。

直到幾年後,Anne 才跟我們幾個親密友人透露:她自小被父兄性侵害的經驗。

我這才恍然大悟。

雖然我沒有心理諮商師的專業知識,但我還是忍不住想:會不會,她的焦慮是來自這麼個悲慘的經驗?難怪她在愛情裡總是扮演一個失敗者,乞求者的角色。
不管那個男人對她多麼壞,多麼吃定她,她就是默默承受,因為她在感情的部份,仍然停留在幼年的經驗,一個受害者的經驗裡;無論是在感情與金錢上,她依然是個弱者,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而她的幾任男朋友和目前的老公,都不約而同扮演了壓榨她剝削她的角色。

為什麼?我們不禁著急地問她:為什麼?為什麼妳不離開妳老公呢?
她幽幽地說:我想,我還是愛他的。

這不禁又令我聯想起我那許多煙花界的女友,在每次被打得鼻青臉腫後,總會自我安慰地說:也許是我不好,也因為他愛我,他才會打我。

更讓我不解的是:Ann 其實是性冷感,那麼她所謂的愛,到底是什麼呢?
不免憶起當年她的三個回答,她那三個做愛說得是那麼理所當然。

我猜她真的相信她在做愛的時候很快樂,也許她年幼時受害的屈辱已隱密地異化;變成一種過度強調的放縱,許多性放縱者都有相似的背景。

是享樂?是放縱?還是一種打從心底的自我放棄?界限已然模糊。

我正在翻閱克拉夫特.拉賓所著的《性病態》,找到答案時,我一定告訴你。

2007-07-07

酒事一籮筐

.年輕時因酒量還不錯,且酒膽大過酒量,所以酒友酒事特別多。我甚至認為,我一定有一輩子是個酒家女,不然為什麼一見酒就笑?後來這個不太稱頭的想法得到我媽媽隱約的輔證:當年我家父母,就是在華僑舞廳門口邂逅的。
但其實我是不喜歡喝酒的(不准笑我聽到了),除了啤酒葡萄酒雞尾酒還順口,其他如白酒黃酒簡直叫我連說都不會話了,得像喝中藥似的一口灌下,萬一喝穿了那更是慘,不但得整夜抱著馬桶懺悔,發誓從此戒酒外,還得忍受渾身內外的酒氣循環對流。最可惡的是:儘管前述諸多事實一再重演,但戒酒的承諾從未發生。

十年前幫一個叫小薇的大班朋友照顧她的piano bar,認識了一些在富爺酒店上班的小姐,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這家店,當初是在環亞八樓,聽說裡面鶯鶯燕燕有幾百個,男人只要一進去,鮮少活口。我去過一次,老實說比我在紐約時代廣場看偷窺秀還要刺激百倍,因為就在說說笑笑看似平常的包廂裡,突然闖進個小姐,跟我身邊的男人講不到三句話後,就坐在他身上開始「彎磨,凸磨,淑麗磨....」的磨起來。奇怪的是:包廂內其他十幾二十個人全當沒這回事,雖然眼睛總忍不住地的往這對運動中的男女身上猛瞧。我正尷尬著;要不要不動聲色的換個位置?一個媽媽桑也就是小薇衝進包廂,惡狠狠的對那個小姐說:啊妳是喝喇媽了喲?哩找錯間、找錯人了啦。
女孩一愣,隨即拉起內褲迅速離去,留下滿室的竊笑。

小薇是我在美國認識的T,外表挺像林旺伯伯,才認識她幾天後我就老實不客氣的問:妳怎麼會叫小薇呢?降很欺世盜名,不負責任耶。大概我講得太斯文了,小薇沒聽懂,她笑嘻嘻地答我:不會啊!小薇這個名字很可愛啊。
可愛的小薇很專情,女友超美。為什麼回台灣以後會變成媽媽桑?當時我沒問,因為我覺得不重要。在我的人際網路裡,媽媽桑跟某些記者是平行線。有時候甚至媽媽桑要勝出許多,因為她們的目的明確,就是要客人給小費、不劃單、也不簽單。特別碰到有些手腕高的媽媽桑,老實說我還真開心。雖然那時候根本不知道我會走上寫作的路,但緣由生性的好奇和閱讀經驗,這樣的人物總是令我聯想到比金大班更豐富真實的靈肉世界,那是我沒有勇氣踏入的,所以老天爺派了這些媽媽桑天使來說故事給我聽,多少滿足了一些我的偷窺欲。

我還有個朋友叫小莉,在Del Mar 99 超市旁邊開了家卡拉OK,她原本是玫瑰酒家的小姐,年紀大了就轉做媽媽桑。但媽媽桑之間也很競爭,所以她乾脆自立門戶自己開咖啡店,並偷偷賣酒,有時也找一兩個小姐去打工坐檯。 小莉的老公小她15歲,是我20出頭認識的朋友,年輕時搞Band,造型超酷。碰到小莉後整個人就湯圓似的柔軟了起來,他做的麻油雞、瓜子肉超好吃,我常去那兒吃飯,兼打電動玩具。
一次小莉說要請我吃飯,因為她有幾個台灣的朋友來玩,希望我幫她充個人場。當時我沒想那麼多,爽快答應。結果飯局上我才發覺情勢不對:一桌子的男人只有我們兩個女的。
有一個姓鄧的傢伙當場囉囉嗦嗦起來:唉!我打電話叫幾個170 的模特兒來好了,說了起碼快十遍。
說到我忍無可忍,就問他:怎麼?170 的陪你吃飯你就不拉屎嗎?
頓時全桌鴉雀無聲,小莉慘無人色眼看就快哭出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下台,只好起身就走。
這時跟出來一個看來眼熟的男人,跟我道歉並送我回家,後來才知道他是青霞的哥哥,而那個開口170 閉口170 的混蛋,是某名編劇的弟弟。

喝酒帶給我的麻煩不亞於歡樂,暴力和眼淚是家常便飯,酒後開車更是最最要不得的恐怖行為,先講個比較不慘的經驗好了:話說有一天我和室友坡妹一起休假,吃完飯去一個朋友的店喝酒,不知不覺喝了一瓶半的Chivas,另兩個朋友來太晚,已經一點半last call了,我們就想,那麼回家繼續趴好了。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醉了,硬搶著要開車,坡妹坐旁邊,朋友的車跟在後面,經過Mission Dr. 時, 坡妹突然想去修車JOE的家拜訪一下。
Why not ?我爽快地答應,便一直開,直到坡妹大喊:妳過頭了。
我想都不想,一下巴古回去,真是說時遲那時快,馬上四輛警車前後左右包夾的把我攔下,我當場酒醒。怎麼辦呢?被逮到就得乖乖做酒測啊!我還知道要脫掉三寸高跟頭鞋可見我真的沒怎麼醉,總之在我乖乖的走直線,轉眼珠之際,坡妹和我另兩個朋友也正被警察盤問;坡妹醉起來是超性感超可愛的,但見她酥胸半露,裙子外是半個屁股,所以她一手捂住胸口一手遮著腿拼命傻笑,警察叫她把兩手拿出來,沒想到她笑瞇瞇拿出一個小碗,碗內盛的是方才在店裡吃的牛肉乾;她順手牽羊把人家的牛肉乾連碗帶出來了,還問警察:Do you want some?
盤問她的警察噗吱一聲笑了出來。再加上一旁姊姊我的酒測做的尚可,這些警察就放我一馬了。
事後我跟十個人講,十個人不相信,連我自己都好像作了個夢似的不太真實。

我在想也許是那時金恩案的暴動剛過,老美警察對其他族裔的歧視稍稍收斂一點,再加上我另那兩個朋友一滴酒都沒喝,值得信任,當然坡妹的酥胸,玉腿和笑容也是功不可沒。當然的當然,更有那一碗不小心被帶出場的牛肉乾。

這一次的戒酒就長了,足足有三天 (不准笑我又聽到了),然而再下一次的酒駕就慘烈透了,容我得暇再說。

當「毛主席保證」碰到翻臉 Queen

.武漢有個老通城,據說是連毛主席都讚不絕口的點心城。座落在漢口中山大道大智路口,有小籠湯包也有湯麵、沙鍋、燒賣、水餃,最負盛名的是三鮮豆皮糯米捲,豆皮是以糯米、雞蛋、鮮肉丁、鮮蝦仁等為主要原料,做成一釐米厚、小塊見方的式樣,用油煎好,盛於盤中。每趟去老通城都擠得水洩不通,客人像擠兌金元券似的鬧哄哄,極可能跟我聽不懂湖北話,光看他們齜牙咧嘴、形象上有點來者不善的味道有關。

堂妹林林最喜歡帶我上老通城打牙祭,說是「毛主席保證」。嚐過幾次後我真想告訴她:你們毛主席的保證不靈啦!

我爸爸待武漢的那三年,我進出武漢有十幾趟,每次都要住上個把月,都是我這個堂妹全天地陪。爸爸回去的第一個農曆年,除夕當天我到了武漢,那時我爸還沒摔跤,還能走、能跟我發脾氣,老人家能發脾氣也就是身體還行,不免我心裡也高興。誰知大年初一和初二,林林卻幫我安排了要見誰,跟誰吃飯,好像我是個什麼大人物。這下我就不大高興了,但還是去了。初一去的是個舅公家 - 是林林的舅公,我家的姻親舅公,姓史,說是個什麼政委啥協的。我沒聽清楚,也懶得問。甫一踏進門 - 嗐!毛主席真是不保証:豔紫大花的窗簾配上慘白色的大沙發,鍍金的傢具捱捱蹭蹭的像傾著身要聽你說什麼似的,炸的我開始犯暈忽。

史舅公看起來就像個當年反共劇裡的老匪幹,他老婆我稱呼她為舅婆的那個女人真是奇怪,大年初一客人上他家拜年,她老人家化了個陳香梅妝,從頭到尾穿著粉紅色蕾絲睡衣,在那兒晃啊晃的,真是不怕冷啊。看得我老發呆恍神。而史舅公的奇怪跟他老婆實在匹配到不作他想,說個話嗯啊嗯啊的嗯半天,彷彿嘴裡含了口痰老捨不得吐掉,我看林林和五叔對他畢恭畢敬,也猜到了六七分,他父女倆肯定說了什麼話,吹了啥牛,這老匪幹肯定有門路可走,有好處可琢磨 。

果不其然,不久後匪幹舅公拿出兩張薄薄的十行紙,上頭密密麻麻藍原子筆寫了一堆字,說是商場投資計劃,要改建個湖北省國家級的啥地方我又沒聽懂,但還是懶得問。因為對我來說一點不重要。

匪幹舅公說:這個商場要投資一百五十萬。
人民幣?我問。
匪幹舅公嗯啊啊的搖搖頭:美金。
我差點沒笑了出來。心裡罵道:你BB 醬喔你!還真當我是呆胞?就這兩張破紙你要我幫你找一百五十萬美金,別說我沒能耐,就是有能耐也不理會你個老匪幹。真他娘舅老爺的,什麼舅公嘛!
出了門我便把林林臭罵一頓。

回到家隔了一會兒,林林又笑嘻嘻地問我:姊,那,明天去是不去?
我說:既然約好了就去吧! 不過妳得先告訴我那是個什麼樣的人家?跟我有什麼關係?
林林說是她最要好的同學。
唉!我望著我這射手座堂妹嘆口大氣:好吧!不過下次先徵求我的同意好嗎?畢竟我是來陪我爸、而不是來陪妳們親朋好友吃飯的,要麼來家裡玩,我爸也可以熱鬧一下。
林林嘴巴特甜:好了好了!姊下次我不敢了。

我們家林林與我年紀相彷,可是本事大我多…多…多太多了,跑大陸那幾年我最佩服的就是神通廣大的人,他們總令我大開眼界花容失色。林林便是那種可以臨時調一團管弦樂團來表演,如果有錢賺的話。早在1988 開放的那一年,她就導了一批貨賣到珠海,賺了她人生的第一個十萬塊。在當時真是牛逼到不行了。不過大陸人愛賺錢一點不稀奇,那是常態,是社會主義迎戰資本主義反間的力量 - 先溶入你再崩潰你。

林林家住在黃陂路,四號。算是熱鬧的地段,洗頭洗三溫暖都方便,她最喜歡來這套,每次都拉著我去,愛玩的射手座你拿她真沒辦法。早年我很怕上大陸的美容院,不論是毛巾是設備甚至地方都髒髒亂亂,比起二三十年前的台灣尤甚一籌。然而裝潢華麗的三溫暖卻比不上我常去的那個公共澡堂,那是哪個單位的我忘了,反正我們家林林就是三頭六臂,什麼地方都熟,什麼人都認識,跟我這個有土地就有他的梅花姊姊,還真是血脈相連、一個德性。

那澡堂是女性專用,繳三毛錢,水嘩拉嘩拉像消防栓似的,平時沒什麼人,洗起來特解恨。若問我幹嘛又恨了呢?實因我爹那兒洗澡間特小,電熱器的水流又不穩,總之,我一去到那個澡堂當場便感到幸福洋溢,後來天天一睜眼就想去,跟害了毒癮似的。去到後來跟看門的大嬸聊出感情來了,幾年後林林還說起:那個澡堂大嬸說妳人特好,問我妳嫁人了沒有?她要介紹朋友給妳呢!

話說回第二天我去到林林的同學家,同學叫啥當然我也忘了,但記得夫姓荊,因她的獨女叫荊晶,約莫十二、三歲。她媽硬讓她拿本簿子叫我簽名,這荊晶卻一臉老大不情願,老翻白眼,一看就是個驕寵壞了的孩子;之後跟她說話也不答你,先翻兩個白眼再說。就邊吃飯邊聊著天,突然荊晶她媽扯到當年國民黨帶了黃金跑到台灣一事 - 在我跑大陸幾年的經驗裡,此事被提起的機率約有百分之八十,可見大陸人之教育成功。

起先我還好好講,後來越扯越氣,說的好像我們每個台灣人都用了那黃金,都是賊的後代似的,於是我又翻臉了 - 我說:嗐!妳這人也特奇怪!請我吃飯幹嘛老提黃金的事?難道要我替蔣介石跟妳們大陸人道歉是不?照我們的說法妳們還竊據了咱中華民國的大陸國土呢!
頓時林林的同學愣住了,林林趕快打圓場:我姊愛開玩笑的,她這人就這樣。

好吧!說我愛開玩笑我就開玩笑到底囉!於是我一臉認真:妳們家那個荊晶啊,要帶她去看看眼科醫生喔,眼睛怎麼老往上吊?女孩子這樣很醜,長大了嫁不出去的。

荊晶張著大嘴看著我,口水差點掉下來,這會兒眼睛終於正常的往前看了。
出了門以後,林林哭喪著臉說:姊,以後我再也不敢帶妳見我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