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5

我的好T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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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晚熟,呃!我是指對 T 這種身份和認知;從來我都待在異性戀的國度裡,演著你追我逃、你閃我黏的戲碼,一成不變卻永不無聊。直到那年,我歷經一場大失戀,一年都恢復不過來,我心裡焦慌啊,只好拼命出去玩,跑夜店跟跑通告似的,一晚上連趕好幾攤,而且一定喝到爛醉,回家再抱著馬桶,眼淚胃酸齊出。就在那時我認識了一個朋友的朋友,小雨,短髮纖瘦,乾淨好看,抽一種 Lark 的煙,喝純的伏特加,每當我跳舞的時候,她就端杯酒,站在人群中靜靜看我,微笑的眼睛彎彎的,亮亮的。

每次我到那家店一定遇見她,我們也就慢慢熟了起來,然後她開始會搶我的酒杯,陪著我跑不同的夜店,遇到男人過來搭訕時她會擺起臭臉,後來索性把我拉走,並堅持要送我回家。

我朋友才告訴我她是 T ,我恍然大悟。但我覺得不可能吧?至少我是不可能。

說是這麼說,然而我對小雨開始有一點無來由的心煩,想看到她又想躲避她的那種心煩,挺熟悉的那種心煩。

那次我們在高速公路上爭吵起來,她說我醉了,一定要我回家。我氣死了,說:你媽啦 ,The night still fucking young ok?她卻說:女生不能說 fuck。

我更氣,反問她:那妳男生女生?她很平靜地看著我說:我當然是女生。

幹!我說:看路啦!然後我乾脆直接挑明:我們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只愛男生。

就一路無語到了我家。我下了車,小雨看都不看我,車子『唰』地一聲開走。

個把月後再碰到小雨的時候,她身邊有一個比她還 T 的 T ,也是好看的不得了,我忍不住好奇便問了我們共同的友人,果然她們正在熱戀中。我就很訥悶啦,這這這.....兩 T ,也能愛得起來?

朋友譏笑我:異性戀的死硬派,性別標籤一定要那麼明確嗎?愛不就是愛了嗎?愛有性別嗎?

這麼一說我似乎有點通了,是的,愛如果只是肉體,那是有刻板的性別,但當愛不只受困於肉體,它是不是就超越了二分法?而得到一種純粹的共鳴和解放?

當時我三十歲不到,因為一次失戀,卻意外的窺見了愛的全貌。我其實有點高興。

不久場景轉到美國洛杉磯。

朋友要來錄唱片,帶了她的製作人Q,個兒小小皮膚白白,講話超好笑,唱歌超好聽。兩人都住我那兒。

有了小雨的經驗,我一下就看出 Q 也是個 T ,還是個可愛 T 。而那時候我只有晚上打酒店的工,時間一大把,所以常開車帶著她到處逛四處玩,打打鬧鬧的,感情自然增溫。

跟小雨不同的是,Q 每次都看著我嘆氣:妳們女人吶!然後搖頭。講多了我就作勢要掀她的衣服、看她的胸部,看她到底是不是女人。而每次我看上什麼,她就一臉『喜歡嗎?爸爸買給妳』的表情。我就戲稱她『凱子爹』。

我真的很喜歡她,那感覺很異樣,不是男生也不是女生,不是肉體也不是精神,卻像靈魂的靠近。但是我真的不敢。

她們要走的前一天,我坐在客廳掉眼淚,我朋友睡眼惺忪地上廁所時發現我:問我怎麼了?

我說:慘了,我喜歡上 Q 了。

我朋友愣了一下才說:妳個 BB 醬 ( 對!我這個朋友就叫 BB 醬 ) 喔!都 Last call 了妳才........然後兩個人一起坐在客廳裡發愁。

第二天我送她們去機場,上飛機前 BB 醬跟我猛眨眼,幹嘛?叫我表白嗎?我不敢吶!我只敢哭得淚眼汪汪,一旁的Q 看著我直嘆氣,突然決定了什麼似的緊緊摟住我說:乖!我知道,我會再回來的。

我嚇了一跳,隨即開心起來,等啊等的,等了三個月,她卻牽著她前任女友的手,一起出現。

Q 的女友寶貝是個大美女,像把張瓊姿與林青霞捏在一起,更有白瓷似的膚色,一頭長髮烏黑飄逸 - 我想任何女人站在她旁邊都要黯然失色吧。然而 Q 的神情卻有些落寞,相對於寶貝的花枝招展,Q 的刻意安靜讓我有點好奇。

難免我自作多情的想:是因為我嗎?她覺得虧欠嗎?

你知道這件事最有趣的一點就在於:如果 Q 是個男人,當下我肯定怪他怨他甚至恨他入骨,但我對 Q 卻沒有一點埋怨,也許因為寶貝太美了, 美到那種我見卿猶憐的地步,而且之前 Q 告訴過我,她們曾有過的曲折和阻力,我應該替她們高興的,不是嗎?

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那三個月的等待裡,我始終無法下定決心去愛一個女生,或說從今以後只愛女生。我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那麼你可能問我,那就是個雙性戀囉!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很多人都是這樣秘而不宣的性取向啊!

不!那不一樣。對我而言 Q 已經跨過了性別,變成我在靈魂上的追逐與渴望,我甚至無法想像和她脫光了、在床上做愛這件事, 所以當她與寶貝一起出現時,我在難過之際,卻又有鬆了口氣的感覺。

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多半的時候,我們是用肉體的慣性在談戀愛啊!

我曾跟 Q 聊過,她非常厭惡「她的女人」搖擺在雙性之間,她覺得那是一種背叛。而我聽了只是悶聲不響。

我心裡太明白她的潔癖對我會是個大考驗,以我那時的心情和環境,幾乎每天都有談個小戀愛的機會,那些會上夜店的男人通常沒幾個好貨,但正因為是爛貨所以嘴巴特甜且善於挑逗,而我又是那種嘴巴賤賤的女生,什麼話不敢講什麼場面沒見過?只要不玩到上床,我絕對是開心的,奉陪到底。就有過那麼一次 Q 陪我去上班,結果一晚上臉色鐵青。她討厭我跟男人打情罵俏。我心裡清楚,如果我們真在一起的話,那肯定是吵不完的。因為我沒辦法抗拒我愛演戲的天性。

我不確定寶貝知不知道我和 Q 的事,我覺得她是知道的,她總有意無意地說:莎兒,Q 借妳用一下,或者:我去 Shopping ,妳們要把握機會喔!等諸如此類的玩笑。終於有一次 Q 翻臉罵她:妳以為我們都像妳啊!

哇!這句話讓我的眼睛亮了起來,本來我是很壓抑的,不談寶貝也不談我倆,但這一下,說什麼我也得追根究底下去,我那喜歡聽故事的天性一旦被點燃起來,還真的,比任何慾望燒得都要強悍。

Q 似乎也在等我問她,她幾乎帶著一種解釋的急切說:之所以會帶寶貝一起來美國找我,是因為寶貝答應她回去之後就跟她分手。

分手?我嚇一跳,顯然事情複雜得超過我的想像。

那,寶貝知道我跟妳嗎?我問 Q 。

她不確定,但她看了妳給我的信了。Q 苦笑了一笑:她說妳文筆很好,想來看看妳。

我不說話了。雖然我很想問 Q ,那妳是不是打算分了手以後,就跟我在一起?
但是我不敢問吶,我怕萬一問了就要承擔後果。

望著 Q 我心裡止不住難過起來,她的運氣真不好,每次都愛上我們這種水性楊花的女人。

今兒一整天癡癡傻傻的,原本有個約會,但就是天意,又錯過了,這是第二次了,So Malo Drama,連我這種慣溺做戲的人都瞠目以對,然人生不就如此?誰又模仿誰?誰又大過誰?

這種時候便知道中年女子經歲月淬煉出來的好處了 - 不慌不忙滷它一鍋紅燒肉,主角卻是肥墩墩的豆干 - 儘管愛情不再高唱主題曲,適時的填飽肚子打打牙祭,日子也還算過得美吧。

就讓我邊吃著豆干邊說回 Q ,做一個 Ending 。

根據 Q 的描述,寶貝就是俗稱的美麗壞女人,懂得折磨,偶爾承諾,更多的時候是無情,是善變,是不忠。Q 因此死去活來,痛不欲生。然每次在她下定決心分手之際,寶貝又帶著她天使的面孔出現。

反覆的煎熬並沒有使 Q 更聰明,只有益發虛弱。

為什麼呢?我甚至有點醋意地問:妳會愛上這種女人?〈我多狡猾地置身事外啊〉

不知道。 Q 沮喪地說:我的愛情從來都是這樣,只有這樣的女人會愛我。於是 Q 又告訴了我她的另外兩個愛情故事,光是第一個就維持了十五年。

真是嚇壞我了。十五年,我在那相同的十五年裡大概談過起碼十次〈不痛不癢的〉戀愛吧。
也許我們都病了,她病在太專情,我則病在太遊戲。

而這次我顯然是有性別歧視的,Q 的認真更令我清醒過來,我是那麼的那麼的喜歡她,卻不是想擁有的那種喜歡,大概愛情裡剝減去了肉體的執迷,就要變得純粹剔透,就好比你會希望有一顆很亮很亮的星星,永遠在你抬頭仰望的時候,微笑的替你指路。

那不就是小王子嗎?原來我的小王子是女生呀!

帶著這層了然,我讓 Q 回去了,她跟寶貝要怎麼曲折糾纏,那也是她們的宿命,我再也不問不寫信甚至不打電話了。

因為於我,我已經愛過了。


又:昨天有愛護我的讀者氣急敗壞寫媚兒給我,質問我幹嘛說自己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我真是受寵若驚但謝謝關心。

如果非要我解釋,我只能說我無意塑造自己是什麼樣或不是什麼樣的人,一切敘述只是儘可能還原到當時的感覺,最好我能理解那些我書寫的感覺,畢竟這麼直白逼近的描寫,這還真得硬著頭皮老著臉才下得了筆,我既沒有很高興〈或您說的 Show off 〉,也實在無法預期讀者高不高興。

青春不禁,如此而已。

2007-07-13

寧可這樣,永遠這樣的想起他

.門關上以後,我知道我永遠不可能再見到他,永遠要跟屬於他的那個世界道別了。他永遠只能是我夢裡,一隻翩然來去的蝴蝶,閃著妖媚的光。

他是個英格蘭人,莎劇演員,嗓音渾厚優美,是我在A城的第一個男朋友。而他最迷人之處就是眼睛了:白天,他的眼珠是濃郁的土耳其藍,到了晚上,卻變成清澈的湖水藍,如琉璃閃爍,美麗極了。
一開始,我對他的感覺比較像個玩伴,嘻嘻哈哈、打打鬧鬧那種,像小學時,跟我手牽手上學的那個鄰居小男生。
他常帶我去一些藝術家聚集的地方,破倉庫似的咖啡館;每一張桌椅,都像從垃圾堆裡撿回來的,性格而獨特。還有很美國風格的鄉村酒吧,跟一些騎哈雷的鬍鬚大漢,大口大口喝著啤酒,說著kinky jokes;起初,我對這些陌生的人事挺羞澀,也因為語言的關係,我適度地扮演著一個文靜而甜美的東方娃娃。然隨著時間的累積,漸漸的,我一點一滴,滲入他的世界。對我而言,他就是一扇新的門,通往異國、新奇的、繽紛的,眾多可能。

我的過去,我的沉重,就這樣,彷彿從來沒有存在過。

我們最常去的地方是一個很大、很漂亮的花園,裏面儘是奇珍異草,花木扶疏,風輕輕拂在臉上,空氣那麼芳香甜美,人在其中,彷彿就要化掉。而A城,你知道,永遠是風和日麗、四季如春,彷彿陽光底下,所有的陰霾憂傷都無所遁逃。

那一天,躺在陽光下的我,被曬得渾身酥酥癢癢的,好像體內有什麼正要發芽,而一旁的他正用他迷人的,莎劇演員的專業訓練,在我耳邊輕輕吟誦,寫在每一顆植物旁的指示牌上的,莎翁名句。

O,it came o'er my ear like the sweet sound  

That breathes upon a bank of violets,      
Stealing and giving oder . Enough,no more,   
'Tis not so sweet now as it was before      
O spirit of love,how quick and fresh art thou  

隨著他悠揚的音韻,嬝嬝飄上藍天,飄過朵朵的雲,樹葉上的陽光點點,音符似的跳動,我像影子般,心甘情願貼在草地上,貼在他的身上,任陽光點點,金雨似的,穿過我們的臉、穿過我們的吻,這一切,那麼不真實,卻又那麼美,我不禁迷惘了起來:就這樣愛上了嗎?可不可以,要不要愛上他呢?會不會,我的命運,我的流浪,從此就不一樣了呢?

啊奧菲莉亞請告訴我,妳是因為懷疑愛情,還是因愛的絕望而瘋狂?

三個月以後,他有個機會要去土耳其拍支廣告,他說至少要去一個月。說完以後他看著我微笑似乎等我的反應。

突如其來的分離多少令我有點多愁善感,於是我不經意說了一句:

All I know about Turkey is Turkey Blue,But now,you got the Turkey and I got the blue。

他看著我,半天不說話,表情嚴肅,終於開口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我好心動好心動,幾乎忍不住就要點頭。問題是:我的簽證出了境就不能再入境的,他也知道這點。
是不是他的意思其實是說,那,我們就結婚吧!

然而,我還是對他說了『不』。

這是第一次,我對自己的衝動和熱情卻步。也許因為我不夠認識他,也許因為我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麼,追求什麼;我的膽子還不足以把自己丟到土耳其,我也不知道自己夠不夠愛他,能愛他多久。

但也許下意識的,我寧可這樣,永遠這樣的想起他。

彷彿聽說,當遺憾在時間裏不斷地沖積,逐漸結晶以後,就會變成記憶裡的寶石,嵌入永恒,無窮的象限裏,最後就變成天上迷離閃爍的星星,一如他眼裡那抹奇異的土耳其藍,偶爾飄忽在我的夢裡,蝴蝶般起舞,鬼鬼藍藍,遠指向我那不曾停駐的,流浪的方向。

然而那道門,始終在夢裡,若隱若現。

2007-07-10

因為他愛我,他才會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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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Anne 外型姣好活潑亮眼,每次見到她不是在夜店就在disco裡,旁邊總是嗡嗡嗡跟著一大群蒼蠅男。
剛認識她時我問過她一個問題:Anne,妳最喜歡的三件事是什麼?
她毫不考慮地回答我:做愛。做愛。做愛。
嗯!因此我特別記住她了。這個「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小女生。

不久我去了美國,聽到Anne 進了時尚圈且發展順遂,很替她高興。

然而私底下我對她有一點直覺性的猜疑,因為她身上有一種我熟悉的、隱約的、強大而無形的扭曲,滲透在她的特立獨行,特別在她爽朗誇張的笑聲裡。

Anne 在愛情路上一直不太順遂,聽了她好幾次虎頭蛇尾的戀情,而且每次她都會碰到索求無度的男性,特別是在金錢上。包括目前這個正在婚姻契約中的老公。

直到幾年後,Anne 才跟我們幾個親密友人透露:她自小被父兄性侵害的經驗。

我這才恍然大悟。

雖然我沒有心理諮商師的專業知識,但我還是忍不住想:會不會,她的焦慮是來自這麼個悲慘的經驗?難怪她在愛情裡總是扮演一個失敗者,乞求者的角色。
不管那個男人對她多麼壞,多麼吃定她,她就是默默承受,因為她在感情的部份,仍然停留在幼年的經驗,一個受害者的經驗裡;無論是在感情與金錢上,她依然是個弱者,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而她的幾任男朋友和目前的老公,都不約而同扮演了壓榨她剝削她的角色。

為什麼?我們不禁著急地問她:為什麼?為什麼妳不離開妳老公呢?
她幽幽地說:我想,我還是愛他的。

這不禁又令我聯想起我那許多煙花界的女友,在每次被打得鼻青臉腫後,總會自我安慰地說:也許是我不好,也因為他愛我,他才會打我。

更讓我不解的是:Ann 其實是性冷感,那麼她所謂的愛,到底是什麼呢?
不免憶起當年她的三個回答,她那三個做愛說得是那麼理所當然。

我猜她真的相信她在做愛的時候很快樂,也許她年幼時受害的屈辱已隱密地異化;變成一種過度強調的放縱,許多性放縱者都有相似的背景。

是享樂?是放縱?還是一種打從心底的自我放棄?界限已然模糊。

我正在翻閱克拉夫特.拉賓所著的《性病態》,找到答案時,我一定告訴你。

2007-07-07

酒事一籮筐

.年輕時因酒量還不錯,且酒膽大過酒量,所以酒友酒事特別多。我甚至認為,我一定有一輩子是個酒家女,不然為什麼一見酒就笑?後來這個不太稱頭的想法得到我媽媽隱約的輔證:當年我家父母,就是在華僑舞廳門口邂逅的。
但其實我是不喜歡喝酒的(不准笑我聽到了),除了啤酒葡萄酒雞尾酒還順口,其他如白酒黃酒簡直叫我連說都不會話了,得像喝中藥似的一口灌下,萬一喝穿了那更是慘,不但得整夜抱著馬桶懺悔,發誓從此戒酒外,還得忍受渾身內外的酒氣循環對流。最可惡的是:儘管前述諸多事實一再重演,但戒酒的承諾從未發生。

十年前幫一個叫小薇的大班朋友照顧她的piano bar,認識了一些在富爺酒店上班的小姐,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這家店,當初是在環亞八樓,聽說裡面鶯鶯燕燕有幾百個,男人只要一進去,鮮少活口。我去過一次,老實說比我在紐約時代廣場看偷窺秀還要刺激百倍,因為就在說說笑笑看似平常的包廂裡,突然闖進個小姐,跟我身邊的男人講不到三句話後,就坐在他身上開始「彎磨,凸磨,淑麗磨....」的磨起來。奇怪的是:包廂內其他十幾二十個人全當沒這回事,雖然眼睛總忍不住地的往這對運動中的男女身上猛瞧。我正尷尬著;要不要不動聲色的換個位置?一個媽媽桑也就是小薇衝進包廂,惡狠狠的對那個小姐說:啊妳是喝喇媽了喲?哩找錯間、找錯人了啦。
女孩一愣,隨即拉起內褲迅速離去,留下滿室的竊笑。

小薇是我在美國認識的T,外表挺像林旺伯伯,才認識她幾天後我就老實不客氣的問:妳怎麼會叫小薇呢?降很欺世盜名,不負責任耶。大概我講得太斯文了,小薇沒聽懂,她笑嘻嘻地答我:不會啊!小薇這個名字很可愛啊。
可愛的小薇很專情,女友超美。為什麼回台灣以後會變成媽媽桑?當時我沒問,因為我覺得不重要。在我的人際網路裡,媽媽桑跟某些記者是平行線。有時候甚至媽媽桑要勝出許多,因為她們的目的明確,就是要客人給小費、不劃單、也不簽單。特別碰到有些手腕高的媽媽桑,老實說我還真開心。雖然那時候根本不知道我會走上寫作的路,但緣由生性的好奇和閱讀經驗,這樣的人物總是令我聯想到比金大班更豐富真實的靈肉世界,那是我沒有勇氣踏入的,所以老天爺派了這些媽媽桑天使來說故事給我聽,多少滿足了一些我的偷窺欲。

我還有個朋友叫小莉,在Del Mar 99 超市旁邊開了家卡拉OK,她原本是玫瑰酒家的小姐,年紀大了就轉做媽媽桑。但媽媽桑之間也很競爭,所以她乾脆自立門戶自己開咖啡店,並偷偷賣酒,有時也找一兩個小姐去打工坐檯。 小莉的老公小她15歲,是我20出頭認識的朋友,年輕時搞Band,造型超酷。碰到小莉後整個人就湯圓似的柔軟了起來,他做的麻油雞、瓜子肉超好吃,我常去那兒吃飯,兼打電動玩具。
一次小莉說要請我吃飯,因為她有幾個台灣的朋友來玩,希望我幫她充個人場。當時我沒想那麼多,爽快答應。結果飯局上我才發覺情勢不對:一桌子的男人只有我們兩個女的。
有一個姓鄧的傢伙當場囉囉嗦嗦起來:唉!我打電話叫幾個170 的模特兒來好了,說了起碼快十遍。
說到我忍無可忍,就問他:怎麼?170 的陪你吃飯你就不拉屎嗎?
頓時全桌鴉雀無聲,小莉慘無人色眼看就快哭出來了,我也不知該怎麼下台,只好起身就走。
這時跟出來一個看來眼熟的男人,跟我道歉並送我回家,後來才知道他是青霞的哥哥,而那個開口170 閉口170 的混蛋,是某名編劇的弟弟。

喝酒帶給我的麻煩不亞於歡樂,暴力和眼淚是家常便飯,酒後開車更是最最要不得的恐怖行為,先講個比較不慘的經驗好了:話說有一天我和室友坡妹一起休假,吃完飯去一個朋友的店喝酒,不知不覺喝了一瓶半的Chivas,另兩個朋友來太晚,已經一點半last call了,我們就想,那麼回家繼續趴好了。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醉了,硬搶著要開車,坡妹坐旁邊,朋友的車跟在後面,經過Mission Dr. 時, 坡妹突然想去修車JOE的家拜訪一下。
Why not ?我爽快地答應,便一直開,直到坡妹大喊:妳過頭了。
我想都不想,一下巴古回去,真是說時遲那時快,馬上四輛警車前後左右包夾的把我攔下,我當場酒醒。怎麼辦呢?被逮到就得乖乖做酒測啊!我還知道要脫掉三寸高跟頭鞋可見我真的沒怎麼醉,總之在我乖乖的走直線,轉眼珠之際,坡妹和我另兩個朋友也正被警察盤問;坡妹醉起來是超性感超可愛的,但見她酥胸半露,裙子外是半個屁股,所以她一手捂住胸口一手遮著腿拼命傻笑,警察叫她把兩手拿出來,沒想到她笑瞇瞇拿出一個小碗,碗內盛的是方才在店裡吃的牛肉乾;她順手牽羊把人家的牛肉乾連碗帶出來了,還問警察:Do you want some?
盤問她的警察噗吱一聲笑了出來。再加上一旁姊姊我的酒測做的尚可,這些警察就放我一馬了。
事後我跟十個人講,十個人不相信,連我自己都好像作了個夢似的不太真實。

我在想也許是那時金恩案的暴動剛過,老美警察對其他族裔的歧視稍稍收斂一點,再加上我另那兩個朋友一滴酒都沒喝,值得信任,當然坡妹的酥胸,玉腿和笑容也是功不可沒。當然的當然,更有那一碗不小心被帶出場的牛肉乾。

這一次的戒酒就長了,足足有三天 (不准笑我又聽到了),然而再下一次的酒駕就慘烈透了,容我得暇再說。

當「毛主席保證」碰到翻臉 Queen

.武漢有個老通城,據說是連毛主席都讚不絕口的點心城。座落在漢口中山大道大智路口,有小籠湯包也有湯麵、沙鍋、燒賣、水餃,最負盛名的是三鮮豆皮糯米捲,豆皮是以糯米、雞蛋、鮮肉丁、鮮蝦仁等為主要原料,做成一釐米厚、小塊見方的式樣,用油煎好,盛於盤中。每趟去老通城都擠得水洩不通,客人像擠兌金元券似的鬧哄哄,極可能跟我聽不懂湖北話,光看他們齜牙咧嘴、形象上有點來者不善的味道有關。

堂妹林林最喜歡帶我上老通城打牙祭,說是「毛主席保證」。嚐過幾次後我真想告訴她:你們毛主席的保證不靈啦!

我爸爸待武漢的那三年,我進出武漢有十幾趟,每次都要住上個把月,都是我這個堂妹全天地陪。爸爸回去的第一個農曆年,除夕當天我到了武漢,那時我爸還沒摔跤,還能走、能跟我發脾氣,老人家能發脾氣也就是身體還行,不免我心裡也高興。誰知大年初一和初二,林林卻幫我安排了要見誰,跟誰吃飯,好像我是個什麼大人物。這下我就不大高興了,但還是去了。初一去的是個舅公家 - 是林林的舅公,我家的姻親舅公,姓史,說是個什麼政委啥協的。我沒聽清楚,也懶得問。甫一踏進門 - 嗐!毛主席真是不保証:豔紫大花的窗簾配上慘白色的大沙發,鍍金的傢具捱捱蹭蹭的像傾著身要聽你說什麼似的,炸的我開始犯暈忽。

史舅公看起來就像個當年反共劇裡的老匪幹,他老婆我稱呼她為舅婆的那個女人真是奇怪,大年初一客人上他家拜年,她老人家化了個陳香梅妝,從頭到尾穿著粉紅色蕾絲睡衣,在那兒晃啊晃的,真是不怕冷啊。看得我老發呆恍神。而史舅公的奇怪跟他老婆實在匹配到不作他想,說個話嗯啊嗯啊的嗯半天,彷彿嘴裡含了口痰老捨不得吐掉,我看林林和五叔對他畢恭畢敬,也猜到了六七分,他父女倆肯定說了什麼話,吹了啥牛,這老匪幹肯定有門路可走,有好處可琢磨 。

果不其然,不久後匪幹舅公拿出兩張薄薄的十行紙,上頭密密麻麻藍原子筆寫了一堆字,說是商場投資計劃,要改建個湖北省國家級的啥地方我又沒聽懂,但還是懶得問。因為對我來說一點不重要。

匪幹舅公說:這個商場要投資一百五十萬。
人民幣?我問。
匪幹舅公嗯啊啊的搖搖頭:美金。
我差點沒笑了出來。心裡罵道:你BB 醬喔你!還真當我是呆胞?就這兩張破紙你要我幫你找一百五十萬美金,別說我沒能耐,就是有能耐也不理會你個老匪幹。真他娘舅老爺的,什麼舅公嘛!
出了門我便把林林臭罵一頓。

回到家隔了一會兒,林林又笑嘻嘻地問我:姊,那,明天去是不去?
我說:既然約好了就去吧! 不過妳得先告訴我那是個什麼樣的人家?跟我有什麼關係?
林林說是她最要好的同學。
唉!我望著我這射手座堂妹嘆口大氣:好吧!不過下次先徵求我的同意好嗎?畢竟我是來陪我爸、而不是來陪妳們親朋好友吃飯的,要麼來家裡玩,我爸也可以熱鬧一下。
林林嘴巴特甜:好了好了!姊下次我不敢了。

我們家林林與我年紀相彷,可是本事大我多…多…多太多了,跑大陸那幾年我最佩服的就是神通廣大的人,他們總令我大開眼界花容失色。林林便是那種可以臨時調一團管弦樂團來表演,如果有錢賺的話。早在1988 開放的那一年,她就導了一批貨賣到珠海,賺了她人生的第一個十萬塊。在當時真是牛逼到不行了。不過大陸人愛賺錢一點不稀奇,那是常態,是社會主義迎戰資本主義反間的力量 - 先溶入你再崩潰你。

林林家住在黃陂路,四號。算是熱鬧的地段,洗頭洗三溫暖都方便,她最喜歡來這套,每次都拉著我去,愛玩的射手座你拿她真沒辦法。早年我很怕上大陸的美容院,不論是毛巾是設備甚至地方都髒髒亂亂,比起二三十年前的台灣尤甚一籌。然而裝潢華麗的三溫暖卻比不上我常去的那個公共澡堂,那是哪個單位的我忘了,反正我們家林林就是三頭六臂,什麼地方都熟,什麼人都認識,跟我這個有土地就有他的梅花姊姊,還真是血脈相連、一個德性。

那澡堂是女性專用,繳三毛錢,水嘩拉嘩拉像消防栓似的,平時沒什麼人,洗起來特解恨。若問我幹嘛又恨了呢?實因我爹那兒洗澡間特小,電熱器的水流又不穩,總之,我一去到那個澡堂當場便感到幸福洋溢,後來天天一睜眼就想去,跟害了毒癮似的。去到後來跟看門的大嬸聊出感情來了,幾年後林林還說起:那個澡堂大嬸說妳人特好,問我妳嫁人了沒有?她要介紹朋友給妳呢!

話說回第二天我去到林林的同學家,同學叫啥當然我也忘了,但記得夫姓荊,因她的獨女叫荊晶,約莫十二、三歲。她媽硬讓她拿本簿子叫我簽名,這荊晶卻一臉老大不情願,老翻白眼,一看就是個驕寵壞了的孩子;之後跟她說話也不答你,先翻兩個白眼再說。就邊吃飯邊聊著天,突然荊晶她媽扯到當年國民黨帶了黃金跑到台灣一事 - 在我跑大陸幾年的經驗裡,此事被提起的機率約有百分之八十,可見大陸人之教育成功。

起先我還好好講,後來越扯越氣,說的好像我們每個台灣人都用了那黃金,都是賊的後代似的,於是我又翻臉了 - 我說:嗐!妳這人也特奇怪!請我吃飯幹嘛老提黃金的事?難道要我替蔣介石跟妳們大陸人道歉是不?照我們的說法妳們還竊據了咱中華民國的大陸國土呢!
頓時林林的同學愣住了,林林趕快打圓場:我姊愛開玩笑的,她這人就這樣。

好吧!說我愛開玩笑我就開玩笑到底囉!於是我一臉認真:妳們家那個荊晶啊,要帶她去看看眼科醫生喔,眼睛怎麼老往上吊?女孩子這樣很醜,長大了嫁不出去的。

荊晶張著大嘴看著我,口水差點掉下來,這會兒眼睛終於正常的往前看了。
出了門以後,林林哭喪著臉說:姊,以後我再也不敢帶妳見我朋友了。?。

2007-07-04

吃你的肉 剝你的皮 單家老婆婆

這位老太太是我最愛卻也從未謀面的奶奶周良八
奶奶是我們家人的好賭第一名:
她都是兩個佣人扛著一擔一擔的糧食跟她一起去賭,
還有車夫和捏腳搥背的小ㄚ頭-
老太太出趟門還真是大陣仗。吃你的肉 剝你的皮 單家老婆婆 ........
這是童年時玩的遊戲之一,內容已經忘了,只剩下這幾句血肉橫飛的話,偶爾在夢的門檻外踱步迴盪。然記憶中我們以童騃的合聲唱起,不但毫無殺氣,甚且有種稚氣和樂趣。
童伴裡有個妹ㄚ,第一愛哭,第二愛穿紅色三角褲,第三我暫且不說、下文分曉。大人都愛逗她:妹ㄚ,今天穿什麼顏色?她就把裙子撩起,並說:紅色三角褲漂漂。但當妹ㄚ哭鬧不止的時候,大人就嚇她:再哭,老太婆來了!妹ㄚ立刻噤若寒蟬,雖然嘴巴還是一癟一癟的且眼淚也汪汪。

當時的我就很不懂,老太婆有什麼可怕的?

這十年我住在亦鄉亦鎮的淡水老街上,認識最多的就是老太太,我特喜歡跟她們聊天,鍊習我的破台語,聽她說鎮上的古往今來人家八卦,當然跟我最麻吉的是我的前房東烏粽阿嬤,和她的朋友鹼粽阿嬤,兩人也被我寫過好次賺了不少稿費,是應該請她們吃碗肉羹還是刨冰什麼的。去年底搬離烏粽阿嬤的家,住到了那個鬧鬼的房子裡,一不小心又跟鹼粽阿嬤做了鄰居,這回她不只是老三八而已,更是直接早上七點來按鈴,老是抱怨我的貓,說我走路太大聲,這個那個的,所以我跟她算是翻臉絕交了,也就不用請她吃什麼狗屁東東了。

這是我難得一見的做人失敗的一個例子吧!

希望以後我可以當一個笑口常開,又慈祥又美麗又有錢又健康的阿嬤*^◎^* 呵呵大笑!哇嘴唇好厚。

2007-06-28

酒後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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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一個夏天的晚上,既濡溼又悶熱,在八德路上台視後一家小吃攤上,我又見到了閻秀。她的五官沒怎麼變,所以我還認得出來。然而她臉上覆了一層俗豔的濃妝和歲月的滄桑,卻讓我失去勇氣,不敢開口叫她 ─ 其實我更猶豫的是,也許她並不願意被我認出來。但或許她根本沒看到我呢!與她同桌的那三個男人一直在灌她酒,她也很有些醉意了,嗓門很大,開口肏閉口幹的,隔壁桌的人不時皺著眉看看她,她卻一臉蠻不在乎。
彼時我是一個綜藝節目的執行製作,收工後跟導播一起去宵夜,因為開車,沒敢喝酒。

從那三個男人的言談中聽來,他們也是電視圈人。跟我同行的導播一直沒有回頭,我猜他們是認得的。果然不一會兒,其中一個啤酒肚的男人就蹭了過來:唉呀唉呀!他大叫:導播你怎麼也在這兒,來來來!一起坐,喝酒!說著回過頭對老闆說:導播這桌的單我買了!誰都不許跟我搶啊!
我有點好笑的看他一眼,才認出他是個老武行,也已經醉得喇媽喇媽了。
我們導播很低調:謝謝了,不客氣。我先買過了。
雙方你推我拉一陣,老武行乾脆把他們桌上的酒和菜,連人,都一起搬了過來。
自然,閻秀坐到了我的旁邊。

這麼一來,我就不自在了。

導播只跟大家介紹我是林小姐,他的同事。我卻馬上自己倒了杯啤酒端起酒杯一仰而盡:我叫林維。我還這麼自報姓名,然閻秀看我的表情仍隔了一層紗,矇矇矓矓的,是酒精的紗還是歲月的紗?在她霧色的眼波中我的心情越來越低迷。

我很想搖著閻秀的手臂跟她說:我是維他命啊!
看著她跟那些色瞇瞇的男人"卓枝啊帕來,四喜啊七巧啊"的喊拳、灌酒,看著啤酒從她的嘴角滿出來,剎那間我好想哭。

導播顯然並不喜歡這個場面,說了幾句客套話起身就要走。我卻無法起身,邁不開腳。雖然我也知道我什麼都不能做。

於是我衝到廁所,狠狠洗了把臉,正推門要出去,閻秀醉歪歪地進來了,口還沒開就"哇"的一聲吐起來,林小姐!不好意思喔.......她邊吐邊道歉,這時我再也忍不住哭了出來:閻秀是我啊!妳不認識我了嗎?我拉著她,又報了一次姓名。
她卻笑了起來:閻秀是誰?林小姐妳認錯人了,我叫君君,不叫什麼他媽的閻秀。說著她甩開我的手,歪歪倒倒走出廁所。

送完導播回家以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又繞回八德路,沒想到就看到閻秀垂著頭坐在路邊,一個人 。

要我送妳回家嗎?我把車子慢下來,搖下車窗,探出頭問她。

她抬起臉來,看到我時愣了一下,隨即揮揮手,叫我走。我沒事,不要理我,她不太耐煩地說:我自己可以,媽的我最討厭人家同情我。

沒有。我急忙解釋:我只是想順路........然而我掰不下去了,因為那時候我住汐止,根本是反方向。

我可以的。她搖搖晃晃站起身:我一向都靠我自己,OK?維他命。

望著她的背影消失在煙紫色的晨靄中,我還來不及百感交集,收音機裡陡然揚起了青春、甜蜜的女聲:

Let me be there in your morning , Let me be there in your night.....

2007-06-27

我的美麗壞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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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誰交友不慎,我這大半輩子的大部份女友,都是所謂的美麗壞女人。不過在繼續之前我得先作個聲明:本文完全是根據外貌協會的有限視角而寫成,並無歧視或其他更多的價值論斷 - 再遜,我也不至於歧視自己吧?。

其實是前兩天看袁瓊瓊寫的美女心有所感,也因一直以來對於美麗這件事有些想法,就順筆推文,趁勢清理一下自己的記憶磁碟也是不錯的。

第一個讓我知道美麗是一種特權的人是閻秀,她是我的小學同學,來自眷村,當大部份的孩子還是 140 幾公分的時候她已亭亭玉立,不但有胸部也有了月事,我甚至還記得那天早上升旗典禮的時候,她跟旁邊的同學不斷地接頭交耳,一臉喜色。

不要說話啦!我瞪她一眼。我是班長,站在排頭得負責秩序。
她沒理我,繼續嘰嘰喳喳的,連隔壁班李美玉的頭也歪了過來。
幹嘛啦?我拉拉她的裙角:拜託不要說話啦!
閻秀神秘兮兮地彎下腰湊近我耳旁:我那個來了。
那個?哪個?我呆望著她一臉茫然,茫到兩年後終於明白了那個是哪個。

升上六年級時,原本的級任老師要回南部生小孩,乾脆就辭職了,暫代的是體育老師,姓余,三十出頭吧!髮油味很臭,每次他一進教室我就噁心想吐。沒錯!也因為我特討厭他,但不止是我所有的女生都討厭他,因為全校女生公認他最色。余老師喜歡跟漂亮的女生聊天,自然也很喜歡閻秀,每次都讓閻秀收了全班的聯絡簿週記本拿去宿舍給他批改,本來這差事是我的,有閻秀代勞,反倒我樂得輕鬆。

但閻秀的功課是倒數前幾名,連國文都可以考個位數的那種,常常捱板子罰站。自從余老師來了以後,閻秀突地跩了起來,儘管學科不好,但體育一科卻拿到了100 分。誰聽過體育 100 分的呀?我看連當年的紀政都沒辦法。於是便有了耳語,說閻秀跟余老師有那個。

雖然我還是不知道那個是哪個。

六下要重選班長,照例的由同學提名,當然有人提名我:我是老班長了,兩三年來跟大家相處地挺愉快的,換句話說就是我的人緣超好。忽然有人提名閻秀,就在全班同學都處於驚嚇的情況下,馬上就有人說了:

她功課那麼爛。

可是老師最喜歡她。

又有人大聲說了,跟著一陣哄堂大笑。笑著笑著,突然間大夥兒噤若寒蟬,原來余老師鐵青著臉走到了講台上。

是哪一個說的?老余嚴厲地問。


沒人敢承認。

老余開始訓話,ABCD狗咬豬一番後,大家開始舉手表決。
閻秀得到了三票。
沒想到老余宣佈:林同學當了三年的班長,應該休息一下,換人當當看。這半年就讓閻秀當班長好了。

寂靜無聲中突然有人小聲的冒出一句:

為什麼是閻秀?因為她比較漂亮嗎?

結果是全班罰站直到有人認罪自了首。

小學畢業後,大家還有過幾次的同學會,不再唸書的閻秀每次都打扮的像我們的小阿姨般出現:頭髮燙了起來,擦口紅穿高跟鞋,更恐怖的是她開始哈草,很老道的樣子。有人說她去當了舞女。

那一次去坪林烤肉,閻秀晚了兩個鐘頭才到 - 是個男人開車送她來的。之前已經沒什麼女生願意跟她說話了。這麼一來更是躲在一旁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儘管我跟她並不是最麻吉,我仍替她不平:我去過她家,破破爛爛小小暗暗的,她爸媽年紀都很大,下面還有四五個弟弟妹妹,雖說那時候我並不懂得那麼些複雜的事兒,但瓊瑤的小說可看的不少,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是為著環境來所逼。所以我就跟她猛講話啦,她還教我唱一首奧麗維亞紐頓強的 Let me be there:

Let me be there in your morning , Let me be there in your night.....

我心想:吼!不用上學英文歌都可以唱得那麼棒,閻秀還蠻厲害的嘛!

2007-06-09

誰怕落翅仔

.算算我總共打過七次架,五次是施暴者,兩次是受害者。第一次是在我16歲那年,西門町,萬國戲院旁的巷子裡,我和朋友毛毛被三個女孩團團圍住,說我們瞄她們,她們很不爽,所以要擋鋃。其中一個還說:媽的,沒看過落翅仔啊?害我們差點笑了出來。盧了半天,我們說柳毛掛大鍊-斂鋃啦!她們堅鋼不信,硬是要搜身,我和毛毛迅速對看了一眼,脫下矮子樂就往其中較瘦小的兩個女孩頭上臉上一陣猛K,邊打邊跑還邊喊救命,幸好那條巷子不長,而迎面正好來了兩個大男生,於是我們齊聲大喊:救命啊!搶錢啦!那兩個男生立刻挺身而出,對那三個女孩吼道:幹!混太妹啊!如是,我們也就得救了。事後我和毛毛只有一個心得:出門一定要穿矮子樂。毛毛就是我寫過的那個毛毛,也是個渾然天成的小壞蛋,那年她剛上華岡藝校,結識了一堆狐群狗黨:小華、小玉、叮噹……那時流行的迷幻藥是紅中和白板,一次毛媽媽在毛毛的書包裡搜出兩排白板,嚴刑拷打之下毛小姐居然推說是我放在她那的,毛媽媽立馬打電話跟忽媽告狀,說了很多難聽話,把我氣瘋了,就跟我媽發誓死也不碰那些東西,結果真的,直到現在我一顆都沒有碰過,說起來還得感謝當初毛毛的誣陷。

雖說次次都很精彩,但為了端正社會風氣,我只講那兩次被打的經驗好呗?!比較有警世作用。

一次是在L.A,被越青追殺,當然不是追殺我,而是我身邊那個被打的鼻青臉腫不省人事的帥哥,老實說我們倆並不熟,只因一時雞婆,俠女險些演成怨女。那天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約會,白天先去Down Town 參加一個洪門的香堂大會,他請我幫他們收禮金,當接待小姐。我一輩子沒看過那麼多嘴歪眼斜,老的小的,一屋子來自四面八方的矮騾子;紐約,香港,台灣,都有大哥級的代表,還有當地的華人電視台來拍,拍到我時我情急躲到桌子底下,口裡喊著:別拍別拍!我還沒嫁人呢。開完會吃完飯後,我們倆偷溜去pub 喝酒,一去就看到了一票越青坐在角落,(他們很好認的,矮小乾瘦,橫眉豎目,講話時鼻翼都會動),才看著他們互相敬酒哈拉,不過跳了條舞,回頭我那個帥哥已經被打的像顆爛蘋果了。酒店老闆比我還雞婆,要警衛抬他上車,鑰匙往我手上一擱,說聲「走!」我也沒多想,油門一踩就飛了出去,也沉了下去。那男生個兒有180,開的是積架跑車,慌亂中我哪還記得調整駕駛座啊?而且我也醉得差不多了。兩個路口後的紅燈,我停下來,查看半昏迷的他傷勢如何,突然車子重物猛擊似的搖晃,我轉頭一看,一個香蕉乾似的小越青拿著槍柄重擊我的窗戶好幾下,滿面猙獰地朝我大吼大叫。我也「啊」的大叫,「刷」的油門踩到底,箭一樣飛出去的同時,聽到後面發出「砰」的一聲悶響。

後來我跟這虛有其表的男生就沒下文了,哪有人這麼不耐打的,還好意思說他是竹聯的咧!

最後一次,是1998 年,馬英九台北市長當選的那個晚上,我在朋友的酒店裡招待一個美國回來的朋友,開店的大寶是我老哥們兒的小弟,東門的,平常對我很客氣,大姊長大姊短的,我還真以為我是他大姊咧!所以等到大寶和我那個美國朋友吵起來的時候,我笨笨的去拉架不逮說,更義正詞嚴的教訓大寶,殊不知大寶早就喝茫了,說翻臉就翻臉,他警告我不要擋在中間,否則連我一起打掉 - 說著居然真掏出一把槍來。我個二百五白目女還去拉,這麼一拉一拉拉出事來了,大寶對準我的腦袋「轟」的就是一拳,打得我差點跪在地下,但我也抓狂了,爬起身來猶拼命在那兒撂狠話:媽的你帶種就把我打掉啊!(因為我仗勢自己認識的人夠多夠大條,他不敢怎麼樣的)這下大寶臉拉不下來也就完全失去理智了,於是那晚,我成了他的專用沙包……

跌跌撞撞的,我回到家,昏睡夢囈了一晚,第二天起床,即便帶著輕微的腦震盪,說什麼也要效法我的老友佟振保;立馬三刻變成好人一個:並鄭重發誓再也不混夜店,不談不近矮騾子,而且儘量,能不喝醉就不喝醉。

恭喜林大爺  賀喜林大爺

.小姪子考上公立高工了...
還記得剛搬到淡水時幫他照的這張相
待會寫些他的趣事再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