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5

我媽媽 (一)

.Posted by Hello


我媽他爸老家在艋舺開雜貨店,算是富甲一方。因為他喜歡抽鴉片,所以大家都叫他鴉片泉。鴉片泉外公長期在上海做生意,所以我媽在上海出生長大,一直到九歲才回到台灣。

台灣是她祖母當家,非常討厭她桀驁不馴的性格,而且居然一句台語都不會講。她有9個兄弟姊妹,她老五,卡在中間。之前她在上海家中有三個佣人,頤指氣使的,回到台灣,突然命運大筆一揮,被改寫成張愛玲筆下可憐受氣的小ㄚ頭,再加上我外婆死得早,她在家裡根本是孤立無援受盡白眼,可想而知這個霞飛路來的大小姐心裡有多麼怨懟不平。

我叛逆的性格其實是她和我爸的加強版。所以她從來不怪我,她讓我漂泊的心一直有個安全的港彎,我隨時可以回家。

我媽是我爸的讀者,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寫那種熱情的讀者信給我爸,她怎麼都不肯說。但我知道他們的邂逅完全不是羅曼蒂克那一套,即使對著子女,我媽亦老實承認,她之所以會嫁給我爸半是衝動半是賭氣。

當初圍繞在她身邊的那些本省男性,都出身大家庭,勢利眼的很。所以她選了一個 外省女婿,上無公婆下無兄弟姊妹,省了麻煩,也封住了所有人,包括她祖母的嘴巴。我父親那年剛得中山文藝獎,又是中華日報副刊主編,很有一點社會地位。從此以後,她的兄弟姊妹見了她總是哈巴狗似的畢恭畢敬。

母親年輕時長相甜美,卻是個如假包換的恰查某,想來是因為從小被欺負怕了,所以格外的敏感,防禦性和自尊心特強。

當年她回台灣第一次吃到枝丫冰時,因為看它直冒煙,所以撮口猛吹,她的兄姊便嘲笑她:ㄚ山聳 ~~~
是故好長一段時間,ㄚ山聳就成了她的小名。

在人生最低潮最灰暗的時候,母親的愛,永遠是讓我第二天睜開眼繼續的理由。
10年前家中發生遽變,我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不得已我把老病的父親安置在林森北路的一間小公寓內,而我和母親,則借住朋友破舊的房子。
有一次我爸又大發脾氣,說我們要遺棄他任他自生自滅,在父親的門外我們母女倆抱頭痛哭,自此後我就發誓,要一輩子跟她好好的講話,好好的愛她,陪她,瞭解她。
她的朋友我的朋友都非常羨慕我們母女倆的關係,我跟母親都是非常直接的人,就算意見相左,也是就事論事後馬上事過境遷,因為我媽很怕人囉嗦,所以她從來不囉嗦,以前我爸每次要跟她說什麼事,她聽得不耐煩就忍不住喊 CUT, " 說重點 " 她還跟我爸這樣說。
氣得我爸吹鬍子瞪眼,拼命說"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當然那個小人就是我。
前幾年有一次,跟她在外面喝咖啡時,她盯著我的臉半天(我以為發生什麼事了) 突然冒出一句: 妳出門洗臉了沒有?
真是啼笑皆非啊。跟她出門我連睫毛都得一根一根仔細刷呢!
於是我鄭重警告她,再也不可以發出如此令人難笑的問題。

其實我知道在她眼裡,我永遠只有10 歲。直到現在我弟弟甚至我小姪子都會吃味,覺得她太偏心我了。

我媽讓我和弟弟從小在物質生活上就很自在,20 歲的時候她送我一輛車,第一天我就把車門撞凹了一個大洞,剛好來餐廳找爸爸的司馬中原目睹這一幕,頭搖的跟什麼似的,前兩年還跟我提,說我媽簡直把我寵壞了。
我只是笑笑沒說話,心想:你還不是一樣!
但她不是溺愛,她其實教過我很東西,尊敬長輩,同情弱小,不爭功不要亂發脾氣罵人..實用的包括釘棉被打毛衣,做湯圓月餅,打四色牌等,這些現在講來令人都無法想像的活兒。  

一次在君家吃飯,吃完飯她們家的菲傭收拾好在洗碗,我們在餐桌上喝咖啡,怎麼看我就是覺得那桌子不順眼,於是擰了塊抹布重新擦了幾下,馬上桌上那層霧霧的表面沒有了,螞蟻都可以跳霹靂舞。君目瞪口呆看著我,要我再示範一次給她的菲傭看。
後來她跟我說,她根本無法想像我竟然是會做家事的人。

常常我跟母親講話沒大沒小的,逗得她又好氣又好笑,反問我:
喂!我是媽媽妳是媽媽?
我說:妳要叫我媽媽也可以啊!
她就真的叫我媽。她說:媽!把妳的錢都給我 ~~~~~
不久前媽媽跟她的媳婦生悶氣,我便要她來淡水散散心,幫她買燒酒螺,彈珠汽水,看她那種開心的模樣,我還真覺得她是我的女兒。
其實那種沒大沒小的口氣是我跟她之間一種極特殊極親暱的方式,我只怕不能讓她開心多一點,怎麼可能對她不禮貌甚至傷她的心呢?而就像所有的母親對女兒的擔心,她仍然希望我有一個好的歸宿,仍然覺得寫作是一條危險的路。
寫東西的都是妄想狂。有一次她甚至這麼說。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忽媽很美,看起來是外柔內剛的堅毅女性。
看忽忽寫跟媽媽的感情,很感動....

忽忽味 提到...

謝謝花兒的留言
這是艾敬的花兒
獻給妳 ^^
http://www.funmtv.com/play/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