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4

玫瑰達人 (32)


然而「以胖為恥」並不是現代人的專利;早在二千多年前,希臘有個哲人Hippocrates 就認為肥胖是種罪惡,甚至對肥胖者有「一天只能吃一餐,不准洗澡,只能睡石板床,外出時也不可以穿衣服」的惡劣言論。而大文豪莎士比亞也曾因為在皇宮內坐壞一把椅子而被國王亨利四世嘲笑,因而決心減肥 -- 連莎士比亞都要減肥,我們這些凡夫俗女,說那麼多幹嘛?鼻子摸摸,默默地穿上球鞋、慢跑去吧!

自小鎮的捷運站到下一站間有條依山傍水的步道,慢跑的話全程將近三十五分鐘長,沿路上有氣象台有軍營、有臭醺醺的鴨寮豬舍、種滿芥藍菜空心菜的小菜圃上搭著四時纍纍的絲瓜棚,走累了還有沼潮蟹造型的藝術座椅、更有溜滑梯、運動器材,例如鞍馬和吊桿,也真有人在那兒認真地扭腰拉筋仰臥起坐什麼的,在那兒呼呼大睡的也有,就是我。而沿途兩旁的植物更是多的令人眼花撩亂:大榕樹,竹子、柚子、血桐、羊蹄甲、木麻黃、黑板樹、爬藤、蕨類、以及滿地不知名的野花野草,數不勝數。當然最壯觀的莫過於那片地球上分佈最北界的水筆仔紅樹林。第一次聽到水筆仔這個名字,還是前夫告訴我的,那是第一次我們牽手走上那條步道,也是第一次,我留他過夜。可能是他帶來的White Zinfindel 太好喝了吧,我們幾乎玩鬧了一整夜,才剛睡下,就被他叫起床了,差十分鐘六點,鬧鐘還來不及響。

「起來吧!我們去慢跑。」前夫精神奕奕地說。
對於一個才睡了一覺的男人,我實在不好意思說『不』,只好惺忪著眼,默默地穿上球鞋、跟著他去慢跑。
不久後,前夫也開始了他的減肥計劃 -- 坦白說我既開心又驚訝,那麼說來我們就可以一起減肥前的大吃大喝,一起互相嘲弄、再一起享受半飢餓的快樂。還有什麼比這個更羅曼蒂克的事呢?做愛都不一定有這個好玩。於是好一陣子,我們來往的email上都是食譜啦、運動方式啦、和一些道聽塗說的減肥小偏方,偶爾我不禁想像前夫公司的那些員工們,若知道了他們那道貌岸然的老闆上班時寫的竟是這種Gossip 東西,不知會有多麼駭然失色。

結婚以後的第二個月的某一早,迷迷糊糊接到前夫的電話,他仍像以前一樣為了某種樂趣而不聲不響地來到,然後,在電話裡他略為興奮地說:「我再過一個鐘頭就到了,趕緊把妳床上的男人轟走吧。」當然是開玩笑的,我知道,他這麼講過好幾次,奇的是以前我的反應都是哈哈大笑,可這回我卻生氣了;他第一次見識到我的壞脾氣。

以前我只是他的女朋友,即使我的床上真有別的男人,那也是我的自由。但如今我是他的妻子,如果他還是這麼大剌剌地開這種玩笑,那是不是表示,他認為即使是結了婚,也仍然享有性的自主權。但這話我說不出口,說出來也只顯得自己無趣又小裡小氣,然而一想到他鎮日飛來飛去,很可能每個城市都有一個像我這樣的女人 -- 這一點都不稀奇,不論是小說電影甚至現實生活裡,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 -- 問題是我以前根本不在乎啊!或許這才是令我生氣的理由;竟然因為結了婚有些價值就被迫改變,我自己都不明白怎麼回事。

我曾明白地問前夫:優秀如他,為什麼一直單身到現在?他說了許多理由:工作的忙碌與居無定所,佔有慾很強的母親和一大堆的帳單……我也信也不信,因為我彷彿知道那眾多的理由後說穿了只我們縮頭縮尾的心靈陰影;我真的知道;因為我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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