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5

《明明不是天使》推薦與評論

林維的文字精巧靈動,觀察與想像力都有獨特角度,是值得期待的新人。季季
 

拿到林維的《明明不是天使》,一讀之下就捨不得放手。我非常欣賞她的文筆與俏皮的比喻,及對女人心理的了解和細膩描寫,深深引起我的共鳴。王季慶


作者林維以敏銳、俐落而又犀利的筆觸,描繪出現代女子在眾聲喧囂裡的孤獨,每位女子都曾是天使,天使既純潔又墮落,在這「既壓抑又言情的時代」裡,尋找互為寂寞的倒影,在每個似曾相識的故事場景裡,拼湊出面貌百變的城市熟女慾望。楊美紅


【明明不是天使】--看莎兒的愛情

拿到莎兒的新書【明明不是天使】時,我放了兩天才打開來。我需要把自己從對莎兒的認識乃至感覺先抽離開來,才能客觀地進入故事裡的情感;而這是我向來看書的一種冷調近距離,或者說,這是我與人們慣常維持的距離,不太遠,但不能再近了。

一個乍暖還晴的初春下午,我拿著書坐在公園水池邊曬太陽,準備好好把那些故事再重新看一遍。
只是一打開書,看到版面天地欄不平衡,封底文字字型行距沒有編輯好,當場就生起悶氣來。

『那個執行編輯欺負莎兒』,這是我腦中閃過的第一個反應。
版面的校對,到了三校後,天地欄沒有更改,再往後要更改,一定要挨排版部門罵的,執行編輯怕挨罵,又怕公司知道出了紕漏,於是唬弄不知情的莎兒,含糊過去。

莎兒的女俠豪氣只用來對付江湖敗類,遇到這種尋常百姓,尋常生活裡的尋常問題,她就不知所措地客氣起來了。她對別人,有著她自己都意識不到的寬容。

莎兒有一個不肯世故的靈魂,即便她可能走過一段我的人生經驗裡無法想像的滄桑。

是的,我習慣稱呼她莎兒,因為這是我們最早相遇時她用的名字。我有處女情結,對「第一次」撞見的人事物,都有一種莫名的,巨大的執著;雖然我很喜歡莎兒另一個名字-忽忽--忽大忽小、忽遠忽近、忽冷忽熱,詮釋她性格、作風都很貼切的名字,但我還是習慣叫她莎兒。也因為「莎兒」這名字就像她隱於俠骨外貌下,約約綽綽的柔情。

當她第一次提出要在msn與我聯絡時,我委實為難了片刻。我意識到這位重量級的同性朋友將為我掀開人世的另一幅風景,而我沒有把握自己是否有能力能夠承受。因為當時我正對同性情誼感到萬分沮喪和失望。

我們聊上幾次後,有一回莎兒對我說:『花兒,答應我,我們永遠不要變成太好的朋友。』原來她也正飽受朋友叛離之苦,對同性情誼一樣感到戰戰兢兢。而我一句:『我比較怕我會愛上妳』使她破涕為笑,也為兩顆成灰的心重燃友誼光亮。
而那時正是莎兒在寫作【明明不是天使】的同時。
正因或多或少地參與了她的寫作情緒,所以我以為應該要抽離某些主觀的情感,才能客觀地看待她的作品。

但打開書頁的同時,我便知我錯了。我像捧著一位朋友年少時的私日記,看著她時而捉狹,時而頹靡,時而放浪地在異鄉的酒吧裡放逐,時而虛弱地在淡水老街遊行....看著她在愛情裡痴迷、自溺、而後又自我解救...我感到一陣心疼....即使面對愛情的傷害時,她都以為她應該勇敢。

在大部分的故事裡,她總在結尾用揶揄的、反諷的、自我調侃的語氣去沖淡她內心深處層層疊疊的憂傷與轉幽。她不是害怕別人看見她的軟弱,她是害怕別人為她擔憂。她總是一派輕盈地揮揮手,告訴周遭的人:『放心吧,我沒事!』她用笑容來掩飾插在身後的兩把利刃。她是那樣勇敢,勇敢到自己遍體鱗傷還想要保護別人--即便這別人正是傷害她的人。

《在窗前全裸》這一篇,她稍微解放了她的虛弱。看到她最後對導演男友說:『不是我!』時,我與她一同落下淚來,短短三個字,意味著多大的擔當與決別的勇氣。她連失戀都有她的風格。

女人在愛情裡的癡傻是不計齡的,到了《分手》裡的莎兒,仍企圖用一種冷靜的語調來分解一段感情消逝的酸楚。但那個夢,那個水珠子沿著生锈欄杆滴滴答答滴下的那個夢,透露了她極其瀟灑揮手說再見的背後,漫延開了多大的空洞與失落。

看著這些狀似他人酒杯,卻是澆她自己塊壘的故事,我所有客觀的,主觀的情緒全都放下,只有一種心痛與不忍的心情,心裡問著:「莎兒,在愛情裡,誰是妳最後的愛人?」

【明明不是天使】裡的莎兒,在愛情裡來去、跌撞,虛弱自溺,但有更多時候她是在尋找一個出口。我期待她的下一本書,期待看到她在下一個人生階段裡已在出口的行道上行走.... by flower


以愛情為主角的書----「明明不是天使」

這本書年初上市拖到最近才買,因為這種題材我很陌生,稍微不逼自己,就不知不覺地讓那些有興趣的書一本本地超車而去了!然而讀完之後,才知道這是對另一個領域睜開眼睛的開始。

對於某些女性而言,愛情對生命的糾結竟能如此銷魂蝕骨!猶有甚者,愛情和愛人兩者的主從關係竟是被如此地擺放!今天看完書才知道,我竟能愚鈍到不知有這樣的事!

決定是否接受一個人,和他產生感情,原因可以簡單到只是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或是一個情境。決定的時間只在當下或短短幾天之內,而這幾天之中的意識還並非時時停留在這件事情上!兩人彼此的了解和人格特質反倒不那麼重要,年齡也無關宏旨,社會地位和經濟條件更屬枝節。在這樣的狀態下,其實自己和愛情才是主體,那個男性對手根本只是個穿上戲服、沒有面目、可以是任何名字的配角(這在一開始的「party girls」裡說得再明白不過了)。

不論書中的故事是取材自作者自身的經歷還是周圍的朋友、是真實故事還是虛構,都不能限制本書的經營成績,因為重點已經被成功地突顯了出來。透過作者的視角,所有的故事都盡了最大的可能去擴張愛情的主體性,愛情一次又一次地把當事人當作載體,肆無忌憚地來去發揮、收放奔流。這本書描述的,其實是愛情本身的生命和可能性,男人不用說了,連女人都是配角!放開它,不給它任何型式的束縛,不添加任何它自身以外的負膽,作者帶著我們看它一遍又一便地輪迴著。

輪迴到什麼時候呢?愛情因人的意識而生,卻有了自己的生命。難道它只要繼續提供濃烈的悲喜和溫柔的撫慰,就能無視人的意志,繼續迷醉人的心智嗎?

書中幾次提到夢境,也幾次提到獨處,似乎在沉澱之中還是有過濾愛情和平衡自我的可能,人還是可以透過什麼讓愛情不那麼肆無忌憚。故事的交錯編排讓自我和愛情輪流出現,好像哥薩克戰歌和馬賽曲之間的纏繞一般,讓我覺得作者有相當的企圖心想追求一個同時善待自己和享受愛情的可能。

最後一篇自我筆記冷靜地讓人害怕,作者用這篇結尾,同時呼應了最前面「party girls」裡的55大姊,其實隱喻了她的人生企圖。只是我卻好奇兩個問題:為什麼不能在五十五之前呢?五十五以後的目標又是什麼呢?

以上是以讀者身份說的,至於我男性的身份則必須加上一小段。我為男性是如此地被愛情不屑一顧而感到悲哀,在這本書裡,男性根本不須要腦子,更不須要穿褲子,其地位之低下可知!但是儘管如此我仍然非常駝鳥地想:至少還沒有在故事裡出現一、兩位稍具正面形象的男主角,勇敢、專情、有肩膀、有擔當,最後卻依然把事情搞砸的情節。

因為若當真如此,男人就真的沒救了! by Lejon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