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9

誰怕落翅仔

.算算我總共打過七次架,五次是施暴者,兩次是受害者。第一次是在我16歲那年,西門町,萬國戲院旁的巷子裡,我和朋友毛毛被三個女孩團團圍住,說我們瞄她們,她們很不爽,所以要擋鋃。其中一個還說:媽的,沒看過落翅仔啊?害我們差點笑了出來。盧了半天,我們說柳毛掛大鍊-斂鋃啦!她們堅鋼不信,硬是要搜身,我和毛毛迅速對看了一眼,脫下矮子樂就往其中較瘦小的兩個女孩頭上臉上一陣猛K,邊打邊跑還邊喊救命,幸好那條巷子不長,而迎面正好來了兩個大男生,於是我們齊聲大喊:救命啊!搶錢啦!那兩個男生立刻挺身而出,對那三個女孩吼道:幹!混太妹啊!如是,我們也就得救了。事後我和毛毛只有一個心得:出門一定要穿矮子樂。毛毛就是我寫過的那個毛毛,也是個渾然天成的小壞蛋,那年她剛上華岡藝校,結識了一堆狐群狗黨:小華、小玉、叮噹……那時流行的迷幻藥是紅中和白板,一次毛媽媽在毛毛的書包裡搜出兩排白板,嚴刑拷打之下毛小姐居然推說是我放在她那的,毛媽媽立馬打電話跟忽媽告狀,說了很多難聽話,把我氣瘋了,就跟我媽發誓死也不碰那些東西,結果真的,直到現在我一顆都沒有碰過,說起來還得感謝當初毛毛的誣陷。

雖說次次都很精彩,但為了端正社會風氣,我只講那兩次被打的經驗好呗?!比較有警世作用。

一次是在L.A,被越青追殺,當然不是追殺我,而是我身邊那個被打的鼻青臉腫不省人事的帥哥,老實說我們倆並不熟,只因一時雞婆,俠女險些演成怨女。那天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約會,白天先去Down Town 參加一個洪門的香堂大會,他請我幫他們收禮金,當接待小姐。我一輩子沒看過那麼多嘴歪眼斜,老的小的,一屋子來自四面八方的矮騾子;紐約,香港,台灣,都有大哥級的代表,還有當地的華人電視台來拍,拍到我時我情急躲到桌子底下,口裡喊著:別拍別拍!我還沒嫁人呢。開完會吃完飯後,我們倆偷溜去pub 喝酒,一去就看到了一票越青坐在角落,(他們很好認的,矮小乾瘦,橫眉豎目,講話時鼻翼都會動),才看著他們互相敬酒哈拉,不過跳了條舞,回頭我那個帥哥已經被打的像顆爛蘋果了。酒店老闆比我還雞婆,要警衛抬他上車,鑰匙往我手上一擱,說聲「走!」我也沒多想,油門一踩就飛了出去,也沉了下去。那男生個兒有180,開的是積架跑車,慌亂中我哪還記得調整駕駛座啊?而且我也醉得差不多了。兩個路口後的紅燈,我停下來,查看半昏迷的他傷勢如何,突然車子重物猛擊似的搖晃,我轉頭一看,一個香蕉乾似的小越青拿著槍柄重擊我的窗戶好幾下,滿面猙獰地朝我大吼大叫。我也「啊」的大叫,「刷」的油門踩到底,箭一樣飛出去的同時,聽到後面發出「砰」的一聲悶響。

後來我跟這虛有其表的男生就沒下文了,哪有人這麼不耐打的,還好意思說他是竹聯的咧!

最後一次,是1998 年,馬英九台北市長當選的那個晚上,我在朋友的酒店裡招待一個美國回來的朋友,開店的大寶是我老哥們兒的小弟,東門的,平常對我很客氣,大姊長大姊短的,我還真以為我是他大姊咧!所以等到大寶和我那個美國朋友吵起來的時候,我笨笨的去拉架不逮說,更義正詞嚴的教訓大寶,殊不知大寶早就喝茫了,說翻臉就翻臉,他警告我不要擋在中間,否則連我一起打掉 - 說著居然真掏出一把槍來。我個二百五白目女還去拉,這麼一拉一拉拉出事來了,大寶對準我的腦袋「轟」的就是一拳,打得我差點跪在地下,但我也抓狂了,爬起身來猶拼命在那兒撂狠話:媽的你帶種就把我打掉啊!(因為我仗勢自己認識的人夠多夠大條,他不敢怎麼樣的)這下大寶臉拉不下來也就完全失去理智了,於是那晚,我成了他的專用沙包……

跌跌撞撞的,我回到家,昏睡夢囈了一晚,第二天起床,即便帶著輕微的腦震盪,說什麼也要效法我的老友佟振保;立馬三刻變成好人一個:並鄭重發誓再也不混夜店,不談不近矮騾子,而且儘量,能不喝醉就不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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